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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章 冥府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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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啥一定要穿上一身人皮外套?

    因为穿上人皮外套,就有了人样。

    老钟,对于公司员工的要求,相当严格。

    平时出门,一定要西装领带。一双皮鞋,更要擦得亮可照人。

    老钟说,对客户的尊重,就是对我们自己的尊重。

    对于那些有特殊要求的客户,我们还必须换上更符合要求的专业服装。

    比如排扣的唐装,比如包头的阿拉伯头巾。甚至身上涂上迷彩,扮成光腚拉碴的土著。

    没办法,天朝强大了,天朝子民都变成钱包鼓鼓的有钱人。引得四海之内什么样的人都想跑来占便宜。客死他乡的外族人,越来越多。

    但这些都不是主要的。

    穿上这身外套,最主要的作用,是让我能在白天出门。

    别忘了,我现在也是个鬼。跟千千万万跨过鬼门关的兄弟姐妹没什么两样。

    他们害怕阳光,我也害怕。他们会被阳光晒死,我也会。

    穿上这身人皮外套,就能让我走出阳光下,不会被晒得灰飞烟灭。

    当然,还要穿上衣服。不然就成裸奔了。

    警察叔叔才不管你给谁打工。敢裸奔,就抓人。

    西装,是必备的行头。

    英国安德森谢泼德给单独制版,手工制作。

    穿在身上,板正、有型!阿玛尼什么的,垃圾货,**丝才穿。

    一部手机。

    随时有事,可以联系公司。

    电话是那种竖着一根天线的大哥大,握在手里跟一块砖头似的。

    遇到紧急情况,也可以当做板砖拿来拍人?

    既然公司配备,那就拿着吧。

    一副墨镜。

    当然不是为了戴上扮酷。

    那副墨镜,能够显现魂魄逃离后,沿途留下的痕迹。就像上一次老阿婆一路撒下的苍白亮点。

    毕竟,不能每一次都等着老钟吐口吐沫拍到我脑门上。不卫生,老钟也没那么多口水吐给我。

    还有一个折叠的口袋,是用来背魂魄的。

    人在久卧病床,苟延残喘之后,多半都选择在半夜死去。因为方便接引,不必再做其它的准备。

    但你不能要求每个濒死的人,都咬牙坚持,不到天黑不许咽气。况且,还有许多因为意外,暴毙的人。或者自己作死,把自己作死的人。

    就像我,好活不活非要跑到马路中间发神经,被个大卡车撞死了。

    背魂袋,就是给那些白天死去的人准备的。把魂魄装进里面,防止阳光曝晒,让他们魂飞魄散。

    说起来,这个口袋还真挺神奇的。折叠起来巴掌那么大。一旦展开像是个麻袋。

    当时我就想,绝对是个宝贝。

    张开袋口冲着那个人喊出名字,不管真假只要他答应一声,就会被收进口袋。

    那是西游记看多了。

    那个口袋,扎紧袋口除了密不透光,防止魂魄被阳光烧灼,没别的功用。

    我是临时工,工作基本上都是梦破指定。工作内容,无非是去各家医院,接引那些离开身体的魂魄,回到公司。剩下的事情,就由梦破接手了。

    平时,公司里就我和梦破两个人。

    老钟,并不经常出现。

    老钟毕竟是神来的,忙起来见首不见尾,很正常。

    工作很单纯,但却一点都不单调。因为你会见识各种各样的人。

    你想象过,临死的那一刻你会表现出怎样的一副样子吗。

    像革命先烈那样大义凛然?

    我还真遇到过。

    老先生坐得端站的直,癌症疼痛却从来不在外人面前哼出声,怕给别人添麻烦。最终熬不过病魔撒手人寰,看到我还是一副目光炯炯的眼神。

    老先生说他根本就没想到会是这样。

    “我一辈子信奉马列主义,怎么会跟阴曹地府扯上关系?”

    这让我怎么回答?

    还好我反应够快,跟老先生说道:

    “爱因斯坦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现代物理学的奠基人。信仰,让人坚定,内心充实。我们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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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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