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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巫少南的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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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云天有一个很好的习惯,当别人在用心做某件事或者思考什么的时候,他不轻易去打扰别人。因此他静静的站在一旁,呼吸着晨间树林里略带潮湿水汽的新鲜空气,极目远眺,看着天空中结伴而行飞向温暖南方的候鸟,同时也在一点一点的与自己体内那股无法掌控的真气做着试探性的接触。

    真气这种类似于气功的存在,已经超出了大叔所掌握的知识范围之外。在时云天按照无名口诀练出了真气的最初日子里,大叔没日没夜的对他做了很多实验,但都无法从科学理论上解释这种超脱了物理定律的存在。因此,大叔没有办法对时云天运用和掌握这种真气提出建议,一切都要靠他自己摸索。

    一滴露水从头上的梧桐树坠下,不偏不倚落在了巫少南的手背上,他抬起手将那颗水珠提到眼前,注意的观察了一番,开口说道:“虽然今天抱定了赴死的决心,但我不得不说,能够再一次闻到这种馥郁着大自然原始气息的空气,那种感觉…的确很好。”

    “是你救了我。”

    时云天摇了摇头:“你不用谢我,真的…”

    “若不是你先前的出现,此时的我只是一具冰冷的尸体,别看豹哥对我还有旧情,但我了解他,为了维护社团的秩序,他是真下得了手。所以,我欠了你一条命”。

    巫少南从兜里摸索着掏出了那串手珠,放在手心上端详着,认真的说道:“除了老爹外,我不想欠这个世上任何一个人的命,可问题在于,打,我绝对打不过你,也就是说,你也用不着我来救你还命。而我身上又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还你这个情,你看怎么办?”

    时云天双手环抱着头,斜靠在梧桐树下,摆了一个感觉舒服的姿势,这才说道:“昨天之前,我俩本来也不认识,你觉得我救你,会为了图你什么?”

    巫少南认同的点了点头,旋即自嘲笑道:“记得你昨天还问这个手珠来着,可惜我早就去首饰店打听过了,这个手珠就是用普通的水蓝石子串成,市价与一碗面条同等,不然我倒是可以考虑送给你还掉这个人情。”

    时云天摇摇头:“那倒不必,我只是觉得这串手珠给了我一种很奇特的感觉,因此想要问问你是从哪得来的。”

    “这串珠子并不是我的,它是老爹在拾荒的时候捡来给我当玩具的”,巫少南随意搓了几下那串手珠,说道:

    “既然你对这个感兴趣,那么我就告诉你也罢。我是一个孤儿,是老爹以前拾荒时在一个垃圾堆边捡到的,当时我只有几个月大,因为饿了哭得很大声,让他听到了。老爹原本有个媳妇,也有一个两岁大的孩子。他抱着我回到他们搭草棚的地方喂了一点米糠糊糊,他媳妇想把还是婴儿的我卖了换点钱,但老爹坚决不同意,就把我送到了孤儿院去。可是他媳妇又背着他偷偷跑去孤儿院把我抱了出来,还联系好了买家,就在他们要交易的时候老爹突然回家,撞到了这一幕,于是把我抢了过去,气得他媳妇带着他们的孩子离家出走,从此再也没有回去过。后来老爹就带着我,在铁货街一带以捡破烂为生,他说,等到他媳妇在外面疲了、累了,总有要回来找他的一天。

    “我们俩靠着拾荒相依为命,有一天他高兴的带回来这个手珠,还有这本牛皮纸封面的书,说是在一户教书人家搬家时扔出来的东西,他当个宝贝似的收藏着。后来我慢慢识字,老爹就每晚回家让我将这本书念给他听,虽然不懂什么意思,但他每次都听得乐呵呵的,我知道那是在为我能识字了高兴。因此我平日里也会根据书上的描述胡诌一些自己的理解,像故事一样讲给他听。”

    时云天接过巫少南递过来的那本牛皮封面书籍,随手翻了翻,已经十几年过去,上面的书页显得有些发黄,虽然字里行间的意思生涩难懂,但是文字却都是手写上去的现代汉字,因此不可能是多珍贵的古籍。

    “一个弃儿被好心人收养的老套故事,这就是我的经历。”

    巫少南平静的讲述了自己的出身经历,并没有因为弃儿的身份而愤怒,也不对自己由拾荒者抚养长大而感觉羞愧,此前他之所以没有对班上任何人提及,只能说明他并不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而只是遵循着自己的本心去对这个老人的抚养之恩给予报答。

    许是同样具有孤儿的身份,时云天对于这个平日里在班上保持低调和冷漠的少年,产生了理解和淡淡的…共鸣。

    巫少南不知时云天为何而沉默,但看得出他并没有轻视自己的意思,于是低下头看着手上这串珠子,又说道:“既然你觉得对这串手珠似曾相识,难道你家里就是那户教书人家?”

    只见时云天坚定的摇了摇头,否认道:“当然不是,我十四岁以前从未来过锦城。”</dd>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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