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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6章 吃朕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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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才是最好的。

    “还是个老手!”赵昺看清奔自己来的敌骑反手持枪,握着枪杆居中位置,便知道这位是来着不善。

    谷嫶

    他清楚这种持枪方式相比欧洲夹枪冲锋持枪在长枪的后部来说,哪怕两人用同长度的长枪,反手持枪也要短一截,似乎在‘一寸长一寸强’的冷兵器搏杀时代已经失了先手。所以敢这么做的皆是高手。

    在交战中,其会先用另一只手拨开甚至抓住对方先捅过来的长枪,然后反手持枪短这么一节,正好可以在拨开对方长枪后捅中对手。甚至还有一部分人使用双头枪,握枪杆中后部,正手一击不中立刻顺势调转枪头改反手持枪再捅一次。

    赵昺用的马刀不过两尺余,还不如人家半截枪长,未战已经处于劣势。不过他也知道任何武技皆有弱点,反手持枪因为在对冲中马匹冲的快了,刺中敌人时反作用力很容易让自己落马,而且刺中敌人后也不很好拔出长枪。

    所以单手反持枪更多的是向斜下发力捅刺,因为发力方向和马匹冲锋的方向并不一致,所以冲击力相对较小,而且拔枪也很顺手,向上一提即可,如果冲得快了,手腕自然转动,向前一提就能从已经错身而过落在身后的敌人身上拔出长枪。

    “吼,吃朕一刀!”火石电光间两马已经接近,赵昺持刀右手向外侧低垂,马刀刀尖向下外翻。当两马交错的刹那,双方几乎同时大吼一声出手,敌骑探身以长枪斜扎向他的腹部,而他则向上撩刀。

    瞬间血光迸溅,赵昺还端坐马上,而敌将在马上晃了下,下巴自上至额头裂开了一道深深的刀口,身子向后一仰摔倒马下,战马依旧空鞍前冲。只是不知道其是否听懂了赵昺的话,要是知道自己死于大宋皇帝之手,也算无憾了。

    赵昺前冲了数步甩掉刀上的血,因为马上交锋只在瞬间,所以要对对方的马速和自己出枪时机做出预判,一旦出错便会落空,而自己就会落于死地。他已经算到了敌骑的出枪方向,便在两马交错之际,突然猛磕了马腹,战马猛然前冲跃起,敌人的长枪不仅扎了个空,还将其探出的上半身暴露在他的刀锋之下,被他上撩一刀连头带盔劈成了两半。

    此时战场上已经陷入混战,赵昺向被围的同伴方向寻去,没走几步一名敌军枪骑单手平端长枪斜刺杀来。面对气势汹汹的的敌骑,他只能拨转马头调整方向,试图抢占左手位,以取得‘地利’上的优势。

    其实真正战场上双方交锋,皆需要抢占的是左手位,这样才能保证右手的骑枪和马匹冲击角度相同,这样捅中对手,即便是穿着全身盔甲,依然很容易因为马匹奔跑的强大动能刺穿盔甲杀伤敌人。

    而这在西方世界产生的后遗症就是如英法等开车都是靠左行驶,就是源自于骑士抢左手位。只是美国独立后为了显示与英国不同,就非要靠右行驶,导致现在靠右行驶反倒成了更广泛使用的交通规则。

    赵昺的战马并非有些皇帝骑的‘逍遥马’,只会四平八稳的走路,而是经过千挑万选的良驹,只需轻微动作就能领会主人的意图;另外就是他幼时从骑驴开始学会的马术,比那些从骑羊起步的蒙古人,在起跑线上胜了一筹。

    不管怎么说,他成功的抢占了有利战位,未等敌骑变招儿,已然冲到近前,一刀便抹了其的脖子,借着战马前冲之力轻松将其脑袋给片了下来,鲜血瞬间喷溅而出。无头尸体依然坐在马上,保持着持枪前冲姿势,跑出十几步才跌落马下。

    连杀两骑敌兵,赵昺的信心大增,毕竟自己平时练的多,实战少。沾沾自喜之余,但他还没有到热血上头,不顾一切的地步。毕竟自己是皇帝,别说把命丢了,缺胳膊少腿回家都没法交待,让一个残废做皇帝实在有伤国体,为此不知道有多少人受了牵连。

    赵昺刀交左手,又从枪袋中将火枪拽了出来,再遇到敌骑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给其一枪再说,打不死也能打他个半死,然后再补上一刀,不再跟他们对冲近身拼刀。待徐宏等人终于寻到皇帝,与他会合时,看着皇帝右手玩着花活儿不断上膛击发,左手挥刀斩将,正忙得不亦乐乎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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