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的鹿特丹早晨,被皑皑白雪覆盖着,大地仿佛冬眠了。
微弱的阳光照在一个瘦长的身影上,显得那般的落寞。
天很冷,但这家伙已经在足球场跑了十圈,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球衣。
球衣并不是鹿特丹精英的传统球衣,而是一抹鲜红。
鲜红的球衣背面,印着有些褪色的白色七号,号码上面斑驳写着BECKHAM的名字。
转身,却是一张东方男子精致的面孔,齐肩的黑色长发时不时迎风飞扬。
男孩叫高阳,是个混迹在鹿特丹精英青年队里的中国球员。
今天,是他的最后一场比赛。
从主教练皮特三天前的电话里得知,俱乐部已经对他没有了耐心,俱乐部将不会和他续约,他可以自由转会了,但是也没有其他俱乐部对他有意,实际上,他的职业生涯基本上是结束了,除非有奇迹发生。
也许父母说得对,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爱打洞。父母是洗碗的,自己不也该是洗碗的吗?
高阳停下了奔跑的脚步,缓缓喘了口气,苦笑着摇了摇头,忍不住讽刺了一把,这痛苦的思绪一上来,他就不淡定了。
他摸了一把身上有些湿润的红色球衣。
这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一件事。
虽然所穿球衣并不是贝克汉姆效力过的俱乐部球衣,但也是他穿过的阿迪达斯正品。
如果我有偶像的一脚牛逼任意球,是不是就能在俱乐部有立足之地?
无奈的感慨之后,他奔向了静静躺在绿茵上的皮球……
嗖!
他瞅准了方向之后,踢出了一脚球。
皮球划着一道美丽的弧线,如凛冽的刀锋般砍破了寒冷的空气,削向了球门!
最终准确地挂入了球门右上角!
球网一片激烈颤动,拍落无数雪花儿。
呀!
他眼前一亮,立即惊呼了出来!
这球!
不是平时踢出的水准!
真你妈的牛比!
他忍不住对自己啧啧称赞了起来。
他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平时就算想踢个挂死角的任意球,至少要先热身个五六脚才有感觉,今天这一脚就蒙出来了。
更重要的是,这球的力度完全比自己以前踢出来的有力多了!这球的弧度更是完美到了极点!
嗯,看来穿着偶像的球衣,连脚感都变好不少!
起了兴致的他,屁颠屁颠的跑到球门里把球捡了回来,重新放在了大禁区前,再来一脚……
嗖——
皮球又一次飞了出去。
结果,高阳又一次目瞪口呆,下巴都差点儿掉了下来。
和第一次几乎一模一样,无论是飞行路线还是角度力度。
还是那个理论上的死角!
尼玛,太邪门了吧!
这脚头也太顺了吧!
他拍拍胸口,摸了一把鲜红的球衣,心中添了几分惊奇。
难道,是偶像的力量在作怪?
心中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自然就想继续验证了。
第三次,球门又挂死角……尼玛!
第四次,虽然偏差了一点,但是也差不多那个位置……尼玛!
第五次,他换了个死角,结果也中了……尼玛!
他终于停了下来。
好吧。
踢了十几年球,从来没有这么,这么牛比过……
连续五脚啊!
难道真的因为这件球衣吗?
如果脱下球衣呢?
他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了这样的想法。
然后,他很利索的脱下了球衣,再一次站在大禁区前。
他没有多想,仍然心如明镜,专注在皮球和球门死角。
很利索地出脚。
嗖——
皮球偏得离谱,虽然也划出了一道弧线,可是皮球高高飞到了看台上,这是最标准的打飞机脚法,奇臭无比!
我擦……简直是天壤之别嘛!
他很快就把皮球捡了回来,再一次尝试。
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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