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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如暴风骤雨般的女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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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历1665年3月20日北新洲东海岸,人类殖民地中心新德兰尼亚东南风转西南风

    那一天的第一抹晨曦六点出现,最后一线晚霞十八点落幕。

    那一天白昼的长度,和那一天夜晚的长度相等。

    那一天的上午,东南风还覆盖着新德兰尼亚;到了那一天的下午,西南风就开始吹起。

    人们管那一天叫春分,管那一天莅临北温带的风叫做信风。

    春分日的太阳,已经斜过了正午。去往西部野蛮人部落的商队,即将出发。

    “信风吹起来了。到做生意的季节了,对不对?”

    春风轻轻拨弄着说话人金色的发梢,让她柔顺的金色长发完全舒展在自由的信风之中,仿佛倾泻而下的阳光。她的声音清脆悦耳,带着风信子草的清香;嘴角始终不变的那丝冷漠,让她显得与商队中其他的人有些不合。

    “是的。”

    低沉模糊的声音从她的护卫的喉咙深处迸出,带着他全部的忠诚。他的身材高大过人,肌肉分外强壮,恐怕只有最强壮高大的巨魔或者野蛮人才能够与他相提并论。如果再考虑上他那身沉重非常、包裹满全身的亮金色全身铠甲,即便是最出色的战士,也会在他面前退避三舍。

    她的全部财产,就只有她的护卫,和一辆载满货物的大车。不过,只有大车而已――并没有拉车的马,这让刚刚加入商队的她显得十分特立独行。不过,还有更让人不想接近她的理由:那就是她的那身打扮。除了天生的金色垂腰长发之外,她全身的装饰品都是金色的。她颈上带着金项链,十指上带着六个金戒指,背后披着一条金色披风,身上罩着一件金色袍子。再加上身边的金铠护卫,人们远在数百步开外就能看到她身上闪耀的金光。

    “简直就像身上随时都可以抖落金粉。”“完全是暴发户嘴脸么。”

    听到这样的流言,金发女子仅是冷冷一笑,完全不放在眼内。

    “请问小姐,要马匹吗?我们车队还有些多余的,可以作价便宜卖给你……”

    只有一种人,会去接近暴发户――马贩子们见到她没有马,自然就会去套近乎。

    “不必了,我有自己拉车的方法。”听到询问,女子满不在乎地抬起手,拍了拍身边那个高大护卫的腰。“甘达,你就可以完全胜任了,对不对?”

    “是的。”还是那种从喉咙深处透出的低沉声音。似乎是为了证明,他立刻抓起车轭,拉着车往前走;车轮在泥土地上留下深深的车辙,证明车内的负载量相当不轻。

    “好了,甘达,不用继续了,商队还没出发呢。”金发女子手中的马鞭虚击一下,示意她的护卫停止。“多谢各位的好意,我想我这里不需要马匹。”

    其实,即便她不说这句话,马贩子们也不会再和她做这笔生意;他们所有人都早已被寒意所笼罩,就好像周围空气温度突然降低了五度。

    “那个……那里面是真人吗?不是魔法生物或者不死生物吧?”有人大着胆子去问。

    金发女子只是冷漠地笑笑:“他很善解人意吧?你们各位,也该解一下别人的意思吧。”

    听到这句话,马贩子们如逢大赦般,慌张地逃离了这个女人的寒气领域。

    “怎么能这样呢……简直是女恶魔啊。”“就算是奴隶,或者兽人、巨魔,这也太过分了吧……到托斯卡维尔啊!”

    新的传言开始在商队中流传。从那一天起,对这个女人--或者说女王的恐惧深植入了所有人的心底。

    流言的女主人公,仍然是淡淡地一笑,完全不在乎别人好奇和恐惧的目光。她赶着自己的车,孤独地走在商队的中间,似乎对这种没有任何人敢于接近的情况十分满意。

    到托斯卡维尔,还有20天路程。

    标准历1665年4月14日托斯卡草原万里晴空

    “商队来了!”

    整个部落的年轻人都在奔走相告,消息随着游牧的牛队和猎人们传往远方。这个消息从商队到达一周前就开始流传,一直流传到现在。

    在这内陆地区,商队的到达,绝对是一件大事。远处部落的人们,会骑着马或者蜥龙、带着毛皮赶来,换回生活必需的那些物资。富裕的酋长们则赶着自己的牛羊群,从自己的部落来到商队所在的集市――托斯卡维尔,在部落语言中是“草原中心”的意思。

    从这里前往海边的殖民地城镇,大约需要骏马奔驰10天――换算成后世的通用距离单位,是800公里。

    一百五十年后,“托斯卡维尔”会成为一个著名的重工业中心,北新洲内战中东西两军逐鹿的焦点,至少二十本战争小说和五十本言情小说的主要舞台;但在这个时代,它还只是一个部落季节性的聚居地而已。平常很少有托斯卡人或白人住在这里,只有商队来的时候,托斯卡维尔才会热闹起来。

    白人的商队,每个季度才会从东海岸过来一次。路上的八百公里,要穿越许多部落和种族的聚居区,其中不乏存心不良者。如果不能凑够一定人数和火枪,是没有人敢于上路的。一个典型的商队,会携带从食品调料、日用百货到武器铠甲的各种商品--那全都是这内陆草原、甚至这整个新大陆都不能生产的商品。

    好不容易到达这里的商人们放下大车,摆开摊位,开始叫卖。他们所雇佣的那几百护卫,则去到附近那些作风开放的部落里面,拿着希罕的小玩艺和小饰品,找一些蛮族的女孩子度过良宵--当然,每次都有那么一些倒霉蛋被抓了现行。自从发觉这些白人喜欢部落的开放作风之后,部落的酋长们就增添了“禁止败坏部落门风”这条新的族规,以便把这些白人身上的稀罕物品扒光。

    当然,这些小事情,从来都不影响市场内正常的交易。

    “油,值多少?”

    “四个毛皮!”

    商人殷勤地堆起笑容,竖起四个手指,以防主顾那不太灵光的脑袋瓜子算错帐。

    “这柄剑呢?”

    “三个五个毛皮!”

    商人的左手五指张开,翻一下,再翻一下。

    “要了!”

    强壮的野蛮人,从背上的麻袋里面,甩出五块一尺见方的各色毛皮,又加上一件整张的羊皮,扔在地下,拿起剑就走。

    草原上的人,用“五个”作为基本计量单位,用各种尺寸的、切成块的毛皮作为货币。整块整块的毛皮放在箱子里面,拿取方便,也好算帐;除非要有大宗买卖,他们才用整张付款。

    游牧民族没有什么太多的产出,他们的生活就是由放牧、打猎、掠夺所构成的。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代复一代过着同样的生活,让一代又一代的开拓者成为富翁。他们不想改变,也不愿意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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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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