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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四章 绝世凶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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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会杀他,凡是挡我去路的,不管是教主的外孙还是骷髅之神本人,我……”

    “狂妄,你直呼我身的名讳已经是大不敬,还敢在这里污蔑我神,我神乃是超越所有修士的真神,其实你这种**凡胎所能战胜的,他捏死你轻而易举,若是你再敢……”

    “够了!”为首的中年男子打断了那人的话头,“我告诉你们多少次了,不要太过于迷信教主说的那些话了,他的话只有三成能信,宝体所说的骷髅之神定然不是我神本体,不然也不可能被他战胜。宝体,说句实话,我不想与你为敌,所以交出你手中的青色小剑,我就放过你。”

    “我说你是不是太过自信了,你认为以你的实力能够留得住我们么?”夜歌面带薄怒,冷声说道,“不要忘了,骷髅之神那样的无敌,还不是被公子一剑送回老家,何况你。”

    “当然,我相信宝体有这个实力,但是宝体能够对付一个,能对付五个吗,而且在这么狭窄的甬道中,只有这一条路通向深处,你们往哪里逃,宝体,你说呢?”

    “这把剑对我很重要,所以不能给你!”秦云的话还没说完,那人就朝秦云一掌拍来,掌心冒着漆黑的幽光,手心有恐惧的气息逸散出来,令秦云感到一股无形的压力在压迫心脏。

    蹬蹬蹬,夜歌实力较弱,最先承受不了这股压力,脚步连退三步,这才停了下来。

    “掌命手印!”夜歌看到他手中的幽光,脸上露出一丝惊恐,“骷髅教怎么会巫神殿的掌命手印,这种功法应该是巫神殿的镇殿功法,除了几个核心之外,根本不可能有人接触得到。”

    那人嘿嘿一笑,黑色的手掌并不停顿,朝秦云拍了过去,“其实很简单,我以前就是巫神殿的下一任殿主继承者,因为一些原因,进了骷髅教,只可惜天才就是天才,巫神殿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一人能够学会掌命大手印,而我一个叛徒却是修为日益精深。”

    “叛徒总要有一些利用价值才会被接受,不是么,若你根本就不会这掌命大手印,骷髅教未必会收留你,当然,这种你口中夸到天上的大手印对于我来说,也不过如此!”

    秦云以自己手掌相迎,根本无惧那人手掌上发出的威压,在秦云手心,出现一面古朴的镜子,握着这面镜子,秦云整个人的气势顿时发生变化,一股强大的仙气在他身上爆发出来。白色的衣衫无风自动。银白色的乱发飞舞,仿佛真仙临世。

    砰,两掌相交,黑光与白光同时湮灭与无形,甬道重新陷入黑暗,众人眼前一黑,渐渐才恢复过来,勉强能看见东西。“这是一个大世,末世将会在这一世出现,最后连圣人都要跪地求饶。就算是真仙也未必能逃过劫数,宝体,不如你我一同进入深处,我听说剑冢之中有一把仙剑。得到它的人就有机会成就真仙位,你手中的青色小剑或许就是关键,考虑下如何?”

    “仙剑?”秦云的声音在黑暗额甬道中响起,“只怕就算有仙器,这么多人也不够分。”

    “此言差矣,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只要我成就真仙之位,你们的还愁无法成就真仙?”

    “好一个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只是不知道你把我当成鸡还是当成狗,以为我会信你的话么。”

    “宝体。我们副教主好心好意赐你一场造化,没想到你这么不识抬举!”

    “笑话,你们也知道我是宝体,古往今来,哪个宝体要别人赐的造化成仙了?”

    “我尝闻宝体举世皆敌,无法无天,今日一见,果然是闻名不如见面,见面更省闻名,你比想象中的还要狂。要知道,古往今来,可没有哪个宝体有好下场的,成就真仙的也只有太古时代那一位,你想在这一世成仙。机会渺茫得很,你可要考虑清楚了。”

    那人话音落下。等了良久却不见秦云回答,等到五人想到点起灯火的时候,才发现甬道内只有一面透明的镜子封住了甬道,使得巫神的神念无法穿透,观察到秦云的动向,而镜子上,写着一行草:“有时候神念还不如眼睛!”

    “混蛋!”为首的中年男子一怒之下,一掌将镜子拍成了碎片。

    “教主,他们肯定刚走不久,我们顺着甬道追下去,他们难道还逃得出这个地方不成?”被骷髅教副教主称之为长青的青年男子说道,他的手中持着一根奇形怪状的拐杖。

    “不!”副教主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他们肯定也知道顺着甬道往回走,最终逃不出我们的手掌心,所以一定是找到了别的路,你看这面墙上的图案。”他举起手掌,在墙壁上摩挲着,良久之后他也笑了起来,随着他的手臂抹过这块星辰图,一颗颗星辰便动了起来,他的整个人也消失不见。

    那一头,周围依然伸手不见五指,秦云点亮了火光,透过指尖的火焰照亮的仅有的一片地方,仔细的辨认他们所在的地方。伸手抓起地上的一片泥土,凑近鼻子闻了闻气味。

    “没错了,这里的泥土跟甬道中的泥土是同一种,但是在湿度上有很大的区别,我们还在这座山里,只是比原先我们所在的地方要深很多,所以泥土中的水分也要充足一些。”

    夜歌学着秦云在地上抓起一撮泥土凑在鼻子下闻了闻,可除了一股泥土味外还是一股泥土味,“你确定你闻到了泥土味以外的味道,不会是骗我的,那你说这里是什么地方。”

    “若是你有我一样的经历,便能闻得出,在这些泥土中充满了尸体的味道,且尸体比较陈旧,所以泥土中的味道很浓,时间起码在万年以上,这里可能是一片古战场。”秦云揉搓着手中的泥土,将它们揉成细沙,凑着火光仔细辨认泥土中的气味与颜色成分。

    “不仅在万年以上,恐怕在十万年以上都有,而且里面的尸体可能已经产生了自主的生命,变化成了尸王,这是生前大能人物在死后重新产生灵智的另一种再生。”

    夜歌借着秦云的话头,把事情分析的有理有据,令秦云都惊讶不已,“咦,你连这都看出来了,还说没有经验,以你这些水准,咱们以后要被逼得无路可走,去盗圣地的大墓也可以。”

    夜歌耸了耸肩,“很简单,在你后面就有一个,你看一看就知道了,不用闻泥土。”指着秦云伸手一步一步走来的尸王,夜歌调笑着说道,那一具尸王的确有十万年以上。

    秦云心中震惊,拉着夜歌飞快向前,避开尸王抓过来额一爪,砰,地上尘土飞扬,一只手臂居然打穿了坚硬额岩石地面,半截手臂深陷在里面,嘴里发出阵阵死后,双目血红,盯着秦云与夜歌两人不放。

    “不对头,我的神念明明已经张开,为什么他走过来,我居然没有感受到!”

    “有时候眼睛比神念更有用,这不是你说的么。”

    秦云点点头:“看来剑冢之中会有很多事情出乎我们的预料,接下来要小心了。”

    “先解决那只怪物再说。”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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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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