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对拳(《》)
胡老四,白家的护院头。他原也是殷实人家出身,花钱烧香磕头拜师父,练了一身武艺,结交了一群狐朋狗友。后来家道败落,他便在这附近闯荡,成了一条有名的大光棍,直到被白宗林招揽,成了白家的护院头。
大城市多产青皮、混混儿,斗狠不怕死,在茫茫人海中成为谋取生活的一种道路。而在乡下,也有这种人物的。十里之乡,必有仁义,也必有歹徒。乡下的混混儿,就叫光棍。但光棍一般的并不在本村为非作歹,因为欺压乡邻,将被人瞧不起,从这点来看,胡老四已经够不上光棍的称号,只能说是白家养的一条恶狗。
黄历冷冷地瞅着胡老四,他听张小锁提起过这个恶奴,知道这家伙有两下子。
“小子,你打了白家的人,就当没事了?”胡老四翻了翻金鱼眼,张开死鱼嘴说道:“识相的,把虎皮放下,就当汤药费。要是不识好歹,今儿就让你横着出镇。”
张小锁已经操起了冲担,怒视着这群横行霸道的混蛋,却被黄历伸手向后推了推。
黄历晃着脖子,甩着手腕,走到胡老四对面,也没废话,两个拳头一前一后,摆出了架势。多费唇舌是没有用的,他的潜意识告诉他,强者为尊,谁拳头大,谁就有道理。
“小子,有种。”胡老四眼中射出了凶光,脸上的刀疤上下抽动,狞笑着说道:“今儿不把你打残,我胡老四的名字倒着写。”
“要是你败了,就滚你妈的蛋。”黄历一字一顿的说道。
“胡老四,倒是听说过这么一号。”粗壮的汉子低声说道:“可惜,当了狗腿子。”
老吴眯着眼睛打量着场中的形势,说道:“当家的,这可不比咱们的地盘,你可不要胡乱伸手。”
“那小子能行吗?怎么看怎么象个愣头青。”少年担心地说道。
“有些事情咱们管不了。”老吴说道:“这小子要是不死,咱们送他些汤药费,也算是尽了义了。”
“闪开,闪开,把摊子都挪了。”白家的几个护院已经开始恶声恶气地驱赶起周围的摊贩和围观者来,他们对胡老四倒是充满信心,一边清场,一边互相议论。
“那小子敢跟胡师父对拳,纯是找死。”
“胡师父动动小拇指头,也得叫他腰酸腿疼几晚上。”
“会两下鬼抽筋,还不够胡师父喝口汤儿呢!”
黄历轻轻跳跃着,一方面使自己的关节活动开,一方面也使自己兴奋起来。他虽然认为自己应该,可能,好象,大概很能打,但对于眼前的胡老四仍旧不敢掉以轻心。当然,如果他不是失忆的话,根本就不会把对手看在眼里。
胡老四将斜挎的盒子炮摘下,扔给白坏水,甩掉身上的蓝纺绸衣服,露出了里面的对襟小褂。他将巴掌宽的腰带紧了紧,活动活动胳膊腿儿,健壮的肌肉,再加上噼啪噼啪的骨节响声,激起了几名护...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