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他敢打那个作恶的左千户的勇气感到钦佩,二来他十分的机智灵活,懂得替自己掩藏身份,于是就唤来伙计又加了一副碗筷。
“在下不敢!”那百户推辞道,不过还是被朱影龙拉了坐了下来。
朱影龙正愁找不到北镇抚司里面的内应,没想到这人都送上门来了,这百户敢站出来打那左千户,必是一条汉子,还是一个百户,属于那种能接近重犯的之人,这是老天安排的人选,朱影龙岂能放过。
那百户坐了下来突然低声对朱影龙道:“感谢王爷庇护忠良之后,下官感激不尽。”
朱影龙浑身一震,吃惊的看着这个穿着便衣的锦衣卫百户,惊讶道:“你说什么?”
“王爷不必紧张,熊大人多年前曾有恩与小人,下官之所以跟着那个左千户就是想助熊小姐一把,没想到小姐已经让王爷给救了。”那锦衣卫百户道。
朱影龙心中的戒心还没有放下,假装诧异道:“本王府中哪有什么熊小姐?百户大人是不是搞错了?”
“王爷恕罪,在下姓周,名淮安,但家道中落,熊大人与家父生前是好友,家父过世后,我才十岁,多亏熊伯父救济,而我生性喜欢习武,熊大人就保举我当上锦衣卫,熊家兄妹怕连累我,劫狱没有通知我,所以……”这名叫做周淮安的三十岁出头的锦衣卫百户解释道。
朱影龙一听到“周淮安”这三个字脑袋瞬间就短路了,《新龙门客栈》里面的的人物除了魏忠贤和朱由检是真的历史上存在的,其余人物都是杜撰的,想不到自己居然在这个时空认识了一个叫做周淮安的人,而且还是一个锦衣卫百户,除了慨叹巧合之外,大概没有什么形容词来形容他此时的感受了。
有道是无巧不成书,周淮安的出现无疑给朱影龙的偷梁换柱大计出现重大的转机,周淮安是北镇抚司下的锦衣卫百户,应该能接触到像熊廷弼这样的朝廷重犯,如果由他来执行这个偷梁换柱计划那是最合适的人选,但是小心驶得万年船,朱影龙还没有立即将这个计划告诉周淮安,只是将周淮安的住址问明了一下,好派人去找他。
周淮安临走前还偷偷的告诉朱影龙,阉党似乎已经在怀疑他包庇了那晚劫狱的刺客,不过没有证据,而且已经加派人手监视他行踪,好在今天派来监视的负责人是周淮安,走出酒楼的朱影龙掌心是捏了一把汗,后背也冒出了一层冷汗,联想起这几天在府里好像总是有股被人监视的感觉,内心感到凉飕飕的,看来自己还是低估了阉党的能力了。
“王爷,还去博古斋吗?”史可法看出朱影龙神色不对,小心的问道。
朱影龙思虑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定去,自己本也是邀请参加竞投人之一,而且现在有了周淮安这个内应,相信他会知道怎么做的,既然自己要做大事,岂能畏首畏尾。
拍卖会在一家茶楼举行的相当成功,宣传的也不错,京城至少大半的富商和贪官都来了,十只透明的杯子在这个时空的人的眼里虽然算不上稀世之宝,但也算的上是难得的宝贝,居然卖出了平均一只近一万两的价格,百分之二的佣金,那可是两千多两,普通人家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银子,把沈溪开心的合不拢嘴,朱影龙没有出现在拍卖会上,因为里面的大多数人他都认识,魏忠贤的爪牙,许显纯,田尔耕、魏广微、崔呈秀、周应秋等人赫然在内,而且这十只杯子朱影龙本来就像那它来坑这些混蛋的,坑的越多,他就越高兴,最好把魏忠贤和他这些爪牙的金银珠宝都变成玻璃,然后在大规模的生产,他们手中的东西就会变得一文不值,通通吐血撞南墙去吧。
“沈掌柜,你这博古斋一年能赚多少银子?”朱影龙在拍卖会后在史可法的安排下秘密的见到了博古斋的掌柜沈溪。
“两万两左右吧。”沈溪看在朱影龙给他带来的巨大利益,坦诚相告道。
“我如果给你十倍,沈掌柜原不愿意跟本公子干呢?”朱影龙问道。
“十倍?”沈溪低头自语道。
“本公子知道沈万三的后人对于这点小钱是看不上眼的,这不过是个零头,沈掌柜?嗯……”要查一个小小古玩店的掌柜的底细还不简单,找周淮安一问就知道了,锦衣卫这个明代最大的特务机构的档案库里面什么没有?
“你是什么人?”沈溪骇异的道,寻常人不可能知道他是沈万三的后人的,从一开始那个姓“史”先生将十只珍贵透明的琉璃杯子交到自己手里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不过他被巨大的利益吸引,心道,自己不过是个穿针引线的,不会有多大的事情的,哪里知道自己还是错了,错的离谱了,最后,麻烦还是找上门来了。
“我姓朱,名由检。”朱影龙一板一眼的道。
沈溪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虽然他请帖也送到了信王府,但他却不知道信王会不会来,而且朱由检穿的是便服,只有少数官员可能认识他,沈溪自然不认识了,忙颤声道:“小人沈溪有眼不识泰山,不知道王爷大驾,小人该死,这二千两银子的佣金小人不要了。”
朱影龙感到好笑,自己难道就为了贪图他那点佣金才来找他,喝道:“沈溪,你给本王起来,本王找你不是为了佣金的事情,本王找你是另有其事。”
“王爷,您说!”沈溪心中大定。
朱影龙心道,商人千年来一直地位低下,才造成现在这样低人一等的自我贬低意识,想想大秦帝国的吕不韦是何等的风光荣耀,但是自吕不韦之后,商人的地位是每况日下,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如果我们的祖先能够足够重视到工商的重要性,那西方那些所谓的日不落帝国就要改成落日帝国了,稍微整了整思路道:“本王想买下你的博古斋……”
朱影龙刚说这一句,沈溪的脸就变成可怜的苦瓜形道:“王爷,您可不能呀!”
“你听本王把话说完。”朱影龙不悦道,“本王买下你的博古斋,还由你经营,每年还给你二十万两银子的酬劳,但是呢,你可要为本王做事了,本王不能做的事情,你要帮本王做,你明白吗?”
天上是不会掉馅儿饼的,沈溪哪有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每年二十万两银子的收入在沈万三在世的时候可能连瞅都不会瞅上一眼,但是在现在的沈溪的眼里却有着无穷的诱惑,他每年赚的这两万两银子可是养着一大把子的人呀,除了店中周转的银两,他还真的没多少钱,二十万,够他开博古斋十年的了,不心动那才有鬼呢,这皇亲藩王们暗地里经商倒卖走私私盐多的是,朝廷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风险虽然大了一点,这信王还是当今万岁的亲弟弟,不如赌一把,投靠信王这颗大树好乘凉。
“王爷,小人答应了。”沈溪把决定说了出来,仿佛把压在胸口上的巨石搬掉了。
“好,沈掌柜,这以后你可就是本王的人了,十万两够买下你的博古斋吧?”朱影龙也松了一口气,欣喜的道。
“够了,够了……”沈溪也喜形于色的忙道,十万两够买下两个博古斋了,怎么会不够,看来自己的这步棋算是走对了。
当下朱影龙留下了银票,带走了博古斋的地契、房契以及差不多算是卖身契的雇佣和约,沈溪糊里糊涂的就签下了卖身给朱影龙工作的和约,虽然酬劳多的吓人。
长风也想过合资,不过他最后还是放弃了这种想法,合资不牢靠,风险太大,容易产生利益纠纷,在没有完善的法律保护下,现有的大明律还不能对合资有多大的保障,而朱影龙要做的事情不仅仅有商业企图,外带着还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所以朱影龙选择了由自己完全控制,让沈溪给自己打工,相当现在的大公司的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