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的,再加上高顺来了后,让蔡琰知道,刘民还有一身很厉害的武艺,用高顺的话来说,是天下少有的,蔡琰还是一个小孩子,只知道刘民很厉害,不知道战争之中,一个人很厉害也是有限的,在蔡琰想来,以刘民的本事,抢那鲜卑人的马是没什么问题的,有一点蔡琰到没有说错,那就是抢那些来犯的鲜卑人的马,对于大汉帝国来说,不但没有错,还是有功劳的。
蔡琰的话让高顺的眼睛微微的亮了一下,做为一个正直的人,高顺是不会抢平民百姓的东西的,但对于敌人的东西,却是没有道德上的顾虑,不过高顺也知道,除非遇到的是落单的鲜卑人,若是遇到一队鲜卑骑兵,自家的武艺再高,那也是吃不了兜着走。
刘民正处于痴呆的状态中,对于蔡琰的话没有什么反应,蔡邕本想呵斥自己的女儿乱出主意,看刘民没有反应,显然又是在呆,心疼自家女儿的蔡邕便没有做声,蔡邕虽然是个文人,但这个时代的文人大多数是有那么一点武力值的,讲究的是君子六艺,不象宋明时代的文人,视武力为下贱的东西,所以蔡邕多少也知道,兵战凶危,一个人的武艺再好,在战场上也难保不出意外,蔡琰建议刘民去抢那鲜卑人,岂不是置这位刘贤侄于危险之中。
蔡琰看到自己父亲的眼神很不对,便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娇俏的伸了一下舌头,笑兮兮躲到了一边去了,众人走走停停,一天就这么过去了,到了夜晚,高顺便带着大家选择了一个稍高的土坡后面背风处扎下营来,对于行军打仗,从小就学习过的高顺在这一方面是行家里手,这没马没车的,莫说蔡琰与她的母亲,就是蔡邕这样的男人也在走了一天之后累的够呛,反而是背了不少粮食的刘民与高顺没怎么累着。
一夜无话,第二天又继续赶路,走了没到一个时辰,前面人群忽的乱了起来,然后很快传染到走在后面的蔡邕刘民他们,正当蔡邕有些心慌之时,前方出现一面旗帜,上面书着一个斗大的吕字,不多时,一支骑兵队伍便出现蔡邕他们的眼中,那支队伍呼啸着从蔡邕他们的面前穿行过去,为的一人,身穿亮银吞兽甲,内衬红袍,头顶凤尾冠,手中一杆方天画戟,长的极为高大,远比刘民,高顺这样本身也算高大的人还要来的高大,骑着的一匹马也算是高头大马了,但在那人的身体衬托下,那匹马显的有些娇小了。
这么高大的身形,给人感觉是很有压迫感的,便是蔡邕也不由的赞叹道:“好一员威武的猛将,不知此人是丁刺史手下的哪位将军。”
高顺看着那人,眼中透着一丝兴奋,听到蔡邕的话,不由的解说道:“此人叫吕布,字奉先,有万夫不挡之勇,不是丁刺史手下的将军,他在丁刺史手下任主簿,不过此人早年间便已经名震并州和草原之上,十一岁时便在草原上有勇士之称,手中一杆方天画戟,难有三合之敌,最是勇猛不过,顺曾经多有耳闻,只是这是第一次见到他。”
“如此猛将,竟然是一个主簿,这丁刺史是不是犯糊涂了?”蔡邕有些惊愕的问道,任谁都不会想到,一个如此高大威猛的人,怎么看怎么都是战场上的一员猛将的人,竟然是一名文官,这不能不让蔡邕感觉意外之极。
“这吕布极得丁刺史看重,听说他如今已经是丁刺史的义子,丁刺史如此安排于他,想必是有原因的。”高顺又补充了一句,看着那马上威风凛凛的吕布,心中不由的把他与刘民比较了起来,这吕布长的也甚是英俊,与刘民是两种极端的美。
高顺没有见过刘民骑马,所以不知道刘民的马上功夫,高顺也没有亲眼见过吕布的武艺,只是听别人说过,所以心中难以肯定,刘民与吕布,到底是谁强谁弱,眼睛不由的向刘民望去,但见刘民也正看着那吕布,眼中露出惊讶之色,嘴里很招牌化的喃喃着:“这家伙长的还真高大啊……都可以去打篮球了……奇怪了,篮球又是什么东西……”
吕布与手下数百骑,如风卷残云一般从众人的面前纷驰而过,这数百匹马奔腾的场面,可不比在电视电影中看到的那样,这种场面给人直观的感受是震撼的,个人的力量再勇武,在这样的场面中也显得有些渺小,除了刘民这个没心没肺没什么感觉的怪物之外,其他的人眼中多少都有一些敬畏之色。
高顺望着远去的队伍,有些感叹的道:“大丈夫,当如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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