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下有些疑惑,这人不是君不欢吗?
虽然自己的形象变的很以前有些不一样,但也是之前那张脸。
君不欢……不至于不知道自己的名字罢?
“你看这个?”
整个会所奢华的大厅中,摒弃一切外来的人物,仿佛天下就只有他们两人一般。
鸾月回神,看了看他晃在自己眼前的书。
继续点了点头。
这下好了,所有女人都带有一种鄙夷的眼光看着她。
她表示不太懂这些人这么看着她是要闹哪样。
“呵呵,不错。”
“……”
鸾月心道,我一直都是很爱学习的娃,你不用夸我。
就算夸我,我也不晓得这本非常有文化的书到底写的是啥。
不过从那以后,这A市发生了非常惊人的一幕。
那就是出门的不管是名媛还是灰姑娘,都很喜欢带一本书,如何钓金龟婿的名著。
最后陌诩很迎合她的想法,就是掉金龟婿的想法。
将她给带在了身边。
后面迎来一丢丢的女子尖叫,还有一丢丢保安的惊愣。
这少爷的口味是变了,这么庸俗的女人也看的上演。
话说,这女人脑子是很庸俗,可长的那叫一个完美,无人能及。
陌诩带着鸾月直接到了会所的顶层,一场非常豪华的宴会。
所到之处,只要有陌诩的地方都非常闪闪发光(咳咳,这写法非常夸张,陌诩再怎么有身世也不过是个凡人,不是会发光的夜明珠)
鸾月在这名媛的圈子就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此刻却因为和陌诩在一起也变成了如夜明珠般闪闪发光。
这里齐聚商业,政界人士,都很有名,不过鸾月是一个也不认识。
毕竟从昨天到现在她来到这里不到十二个时辰。
“好了,现在已经进来了,你去找你的人吧。”
进入到宴会后,陌诩就很是友好的给鸾月一个笑意。
只是这笑意让鸾月有些蒙圈。
“我不找人。”
从来到这里开始,迄今为止她就认识母老虎,还有眼前这个人。
只是,依照种种情形来看,这君不欢似乎失忆的更厉害了。
竟然一点也不认识她了。
“你不找人?”
看着鸾月清秀绝美的小脸,陌诩狠狠压住自己心底的不适。
眼前人儿长的好是好,可惜这想法和别的俗女一样。
他很是淡定的将手臂从鸾月双手中抽出来。
鸾月见状,立刻再次挽住他。
“你……”
看着她这铁心的要黏住自己,陌诩脸色沉了沉。
刚才在门口他是觉得她很有意思,就顺便将她给带了进来,可不是给自己找麻烦的。
“那个,我的脚有些疼。”
天知道,她是真的不是想挽住他的手臂。
这君不欢她绝壁是敬而远之的,为了夫君着想,她是绝技不想和他有半分牵扯。
无奈,这鞋子真的很不好穿,是个脚趾没一个安好的,都在跳跳的疼痛。
终于意识到一个问题,脚疼不是病,疼起来她很想骂娘。
陌诩低头看了看她的脚。
在看到那双鞋子的时候,眼神暗了暗。
那是限量版的鞋子,她的脚很小,脚裸给人一种可爱的模样。
不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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