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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点更新——
第二天大早,金色的阳光穿过小树林,晒在了营地上,斑驳的光影中,唐森穿了一身比较正式点的衣服打算去登门道歉了。
唐森并不是那种喜欢装逼的都市小说的主角,明明家缠万贯,出去见人的时候却非要穿一身破烂衣服,然后在别人看不起他的时候,跑去打别人的脸。
他认为,穿得干干净净,工工整整地去见人,是一种礼仪,表示你对对方的尊重,如果明明穿得起整洁的衣服却非要穿破烂,那是故意去给别人添堵,那种行为是不值得提倡的。当然,如果你家里很穿,买不起好衣服,那就没问题了。量力而行,而且也应该量力而行。
唐森来到了昨天的湖边小树林里,他还记得昨天那七位姑娘是从哪个方向来的,向哪个方向逃走的,于是就顺着那个方向寻找了过去。
按理说,这个方向应该有个人类的村镇,从她们的贫穷程度来看,这个镇子只怕不大。
一般来说,农村的小镇子里,所有的镇民几乎都互相认识,只要到了镇子里问问哪一家人有七姐妹,应该很容易就能将她们找到。
唐森打定了主意,一路寻找过去,然而奇怪的是,他走了许久,也没有看到人类村镇的影子。
太奇怪了,七个姑娘没理由跑到很远的地方洗澡吧?按理说她们的家应该离湖边不远才对,为什么找不到人类的村镇,而且连个农村都找不着?
唐森正在奇怪,突然发现,前面有一座小小的石头山,山脚下居然有一幢小房子,独幢小房,周围没有任何别的房屋,它就那样孤伶伶地耸立在那里,看起来异样的扎眼。【ㄨ】
人类是一种群居生物。基本上来说,有一家人住的地方就会有很多家庭扎堆,人类的房屋总是会成群结队生在一起,像这种石头山边一幢独房。未免显得有点古怪。
唐森心生警惕,缓缓地走到了那幢房子前面。
房子是很破烂的砖瓦平房,由青砖和黑瓦搭成,看起来有点年头了,只怕没有个两百年也有一百年的历史。房子已经很破烂了,经过风吹雨打之后,屋顶有点年久失修的样子,好多块瓦是破的,房子的木门也已经破烂不堪了。
但很明显的是,这房子里还有人居住,因为屋前有三只老母鸡在啄着玉米粒,屋门外摆着一把扫帚和一个簸箕,看样子不久前还有人用过它们,紧闭的窗户里传来女子说话的声音。
唐森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是那七姑娘中的大姐,她用沉重的语气道:“妹妹们,咱们仅有的七套衣服都在昨天被恶人用剑斩碎了,现在我们没钱买衣服……姐姐决定把家里养的三只老母鸡拿去卖了,扯一匹布回来,缝制新衣。”
“啊?不……不要啊!”最小的七妹的声音哭喊起来:“这三只母鸡是咱们从小鸡的时候养大的,咱们靠它们下的土鸡蛋卖钱,才能勉强买些日用品,如果卖了它们,我们以后就再也没有鸡蛋换钱了。”
接着六妹。五妹也哭了起来,声音听了让人心碎。
大姐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这种土生土长的老母鸡还算满值钱的,在大城市里能卖到一百多元一只。三只能换四五百块钱,我从里面拿出大部份来买点便宜衣服,剩下几十块钱,又能买些小鸡,咱们慢慢再把小鸡养大吧……”
另外几个姑娘一起大哭:“那得养多久才能把小鸡养大?要多久才有鸡蛋?”
“呃,差不多几个月吧。这几个月就辛苦点。”大姐叹道:“谁叫咱们碰上了恶人,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弱小就要受人欺负,我们的罪过就是太弱小了……”
唐森满头大汗,尼玛,都怪朱八姐,你倒是不当几件衣服有什么了不起,随手就用来挡了我的剑,但对于这贫穷的七姐妹来说,七件衣服就相当于她们的一切。话说回来,这几个姑娘穷成这样,她们平时吃什么过日子的?不会是挖树皮草根来吃吧?
唐森感觉鸭梨山大。
他站在窗外偷听,这时候有一只老母鸡走到了唐森脚边,它不认识这个陌生人,于是,很好奇地围着唐森转圈。
唐森挥了挥手赶那只老母鸡:“一边玩去!”
却没料到,那老母鸡被唐森挥手的动作吓了一跳,就像被杀了全家似的惨叫起来:“咯咯咯咯”。
屋子里的七个姑娘同时被惊动,窗户开了,大姐的俏脸从窗户里伸了出来,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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