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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二十四章 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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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杜二材道:“怎说?”

    李春生正色道:“套寇那边应以少量精骑逐渐磨其锐气,打压其草场空间,毁其士气,磨低他们的实力,然后在一两年后才大举出兵,一举灭此朝食。鄂尔多斯部,应该是拉拢为主,喀喇沁也是。北方三部已经会盟臣服,就算表面臣服,最少也不必大举动兵,日后是慢慢渗透打压为主了。这么一来,还有什么仗打?”

    众人面面相觑,一下子都感觉心里怪不得劲。

    他们都是有些嗜血和有暴力倾向的人,要不然不会被挑到猎骑兵的队伍里来,一听说可能往下去没有什么仗可打,各人心里都有些不舒服。

    “放心吧。”李春生看出此点,说道:“我们猎骑兵和普通部队不同,底下的那些活儿,估计多半叫我们和枪骑兵去干。”

    杜二材眉开眼笑的道:“老子原本就是枪骑兵,调到猎骑兵来要是没仗打才亏了哩。”

    猎骑兵当然更冒险,大伙儿连锁甲也很少穿,枪骑兵却是全身多重甲胄,弓箭根本射不透,和北虏打,只要不在对冲时摔倒下马,基本上不会有性命之忧。

    如果仗打的少了,就意味着抢掠之后的赏赐减少了,和裕升当然不会鼓励士兵抢掠,有辱军人的荣誉,也会使军队变质,不过对猎骑兵还是有所照顾的,打仗后抢掠的越多,军中的犒赏额度就会相应提高,然后还会按军功分给田地股份,再多拿一份子。

    这些人虽然残暴嗜血,但各人也不是从石头里头蹦出来的,都有家人亲戚要照顾,钱当然也是越多越好。

    如果放开性子叫他们抢,恐怕造成的破坏还要严重的多,张瀚和军司方面当然不会允许,他们要的是有人在草原上立威,又不是要把蒙古人杀光,牛羊群抢光,如果真的这样做了,那就是竭泽而渔。

    张献忠却是一直拿眼盯着对面的蒙古人看,身为一个陕西人,对北虏的危害再清楚不过,北虏向来是残忍和善战的代言词,有个亮闪闪的标识就是“骑射”二字,对普通的汉人来说,能骑马射箭的北虏有天生的战争能力加成,从内心深处来说,人们对北虏又是害怕,又有些说不出的敬畏。

    毕竟一群野人二百多年时不时的破关而入,烧杀抢掠,大明坐拥亿万百姓和百万边军,一直拿对方无可奈何,说明北虏也是一群有本事的人。

    现在这么一群人,居然老老实实的杀马盟誓,与和裕升的官员喝血酒确立誓约,而且就在此前不久,猎骑兵还杀了他们好几百人,这些台吉和那个圆脸的大汗一脸的晦气色,牧民们垂头丧气的收拾战场,把死人和死马纷纷抬走,就算是在收拾战场的时候,这些一直被人吹捧成是狼群的人们却是如绵羊般的懦弱和乖觉,他们没有愤怒的情绪,更没有复仇的迹象,从上到下都是老老实实的,似乎猎骑兵杀的越狠,这些北虏的敬畏就越深,也就更加畏惧和怯懦。

    “啐!”张献忠吐了一口唾沫,骂道:“一群废物。”

    张献忠又看向张世雄的方向,他向李春生道:“看那莫司官,似乎不象是军中的人,还能指挥咱们的营指挥?”

    不管怎样,张献忠对张世雄还是很服气的,胆子大,思维缜密,逻辑层次分明,下的军令也清楚干脆,叫人知道该怎么干,而且听军令做事就一定能获得胜利。

    张献忠还不是十年之后的八大王,就算他在崇祯二年起义之初也只是小头目,到崇祯七年前后他自己才有几千人马,在农民军中自立一个山头,那时候李自成比他还差一截,后来烧凤阳,驰骋中原,张献忠的部曲越打越强,人数越来越多,一直到崇祯十四年之前,张献忠的名气一直比李自成大,实力也确实比李自成要强些。

    哪怕是李自成逐鹿中原成功,打跨了孙传庭,将部下扩充到百万之众,其实他的核心实力也就是十万人左右的精兵,而且还分散在北京和河南还有陕西多处,而张献忠的西营也拥有五六万人的核心实力,论起孙可望和李定国的个人能力,又比李自成身后留下的部下要强的多,所以在清军入关之后的民族战争中,大西军的表现要远远超过大顺军,这就是将领能力和精锐兵马的重要性,在波澜壮阔的农民起义的战争中,张献忠一直是最顶层的首领人物之一。

    以张献忠的眼光,当然完全可以看的出来张世雄的成色,而他欣赏的武将居然对一个北归的狼狈司官毕恭毕敬,这叫张献忠感觉十分意外。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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