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儿女的关爱之心,岂是言语所能形容。孙宇长叹了一声,赵云的父母至死都还在为赵云考虑,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对了,他们盗出的宝物现在可以交给赵云了,有我保护赵云,不用担心她被人杀掉夺宝。
宝物呢,我咋没看到宝物在哪里?
孙宇赶紧命令nm01用灯光照亮了整个地窖!光芒闪起,只见地窖的墙壁上靠着一把漂亮的长枪。这把枪的枪杆是银色的,大约是用熟铜做的芯,外面再漆上银粉,枪尖细长,冷蓝色的寒光在枪尖的两边泛起,森森然!
孙宇仔细一看,这把枪的枪杆上刻着两个古意十足的篆字:“涯角”。这两个篆字的旁边又刻着一排小字:“海角天涯无对”。
nm01的电子合成声立即响起道:“涯角枪,第一次出现记载于元朝时的《三国志平话》,是赵云的兵器,三国时代除丈八蛇矛之外的第一名枪。”
啊!啊!啊!孙宇大激动,这东西,至宝啊!绝对是至宝!
不过……现在伸手就去拿至宝就太不懂做人了,至少先让两位长辈入土为安,举头三尺有神明,做人要对得起天地良心。孙宇先把涯角枪的事扔在一边,对着两具尸体恭敬地行了几个礼,然后带着赵云出了地窖,找来几匹布,用布匹将赵云的父母裹起来。以免他们身上的剧毒传染,然后和赵云两人一起挖了一个大坑出来,将两位长辈的尸体埋了下去。
军中的一大堆女人们也相继过来给赵云的父母上了柱香,烧了几张纸钱。
赵云已经呆了,她忘了哭也忘了叫嚷,呆呆地跟着孙宇将父母的尸体埋好,磕完了头。孙宇这才又带着她回到地窖,准备取那涯角枪。
“赵云,那是你父母留给你的宝物,你自己去拿。”孙宇指着涯角枪,虽然他对这把神奇的兵器也十分好奇,但……该谁的就是谁的,自己总没有抢小萝莉武器的道理。
赵云点了点头,她走到涯角枪边,伸手一拿……碰……涯角枪轰然倒地,赵云居然没拿得住。
“寻真先生……这把枪好重,赵云拿不动!”小萝莉可怜兮兮地道。
“我晕,我不是让你锻炼身体吗?一把枪都拿不动,你平时练枪都练的些什么啊?”孙宇没好气地批评道。
小萝莉挂着两颗眼泪道:“真的拿不动,太重了啊!”
孙宇心中一阵好奇,这玩意儿能有多重?不就一把枪吗?他走过去伸手一抓……咦?好沉……妹的,随手拿的话连我都拿不动。他认真使了点劲,才把沉重的涯角枪举了起来。
我晕啊,这玩意儿的枪杆是什么铜做的?至少也有七十斤重,只比青龙偃月刀轻了十二斤,要不要人活啊?孙宇掂量了一下,如果不是被糜贞的“旺夫”改造了自己的体质,必须使用“巨力”才能正常挥舞这把枪,难怪身体瘦弱的小萝莉拿不动。郁闷,难道赵云还不到继承这把枪的时候?
孙宇伸手抚着涯角枪的枪杆,只见涯角枪的枪杆上突然金光大放,与此同时,孙宇的脑海里响起一个声音:“至宝涯角枪,尚未认主……持有者,你要我认你为主吗?”
晕……不行,我不能让涯角枪认为我主,这是赵云的父母用生命给她换来的。孙宇赶紧在心里回了一句:“不要认!”
“你想认也不让你认,本至宝不认男人为主。”枪上的金光缓缓淡去。
噗嗤,孙宇一口血差点吐出来,这至宝虽然还有个调皮的个姓,还挑男女的?
原来至宝认主是这样认的!孙宇心中对至宝的了解又深了一层,他看了看赵云瘦弱的身躯,只觉得心里一阵郁闷。赵云啊,你现在怎么连涯角都拿不动?如果你能拿得动,现在就可以让它认你为主了。没办法,我就暂时代任你的父母,帮你保管着涯角枪吧。
两人出了地窖,回到军中。孙宇看到赵云的小白马在一旁吃草,有心做个实验,于是走到马的身边,也不管那马高兴不高兴,就将涯角枪挂在了马背上。沉重的涯角枪压得小白马嘶嘶一声叫,似乎很不满意……孙宇叹了口气,晕啊,赵云拿不动枪,这破马也对这把枪表示压力很大,看来赵云想拿着涯角枪变成超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啊。
回到屋里之后,孙宇将涯角枪硬塞给赵云道:“从现在开始,我不管你拿不拿得动它,反正你天天都必须抱着它睡觉,白天的时候手拿不动就背着,反正不准你把这把枪放开,必须保证时时刻刻它都在你手边。”
见他如此虐待萝莉,旁边的几个女人有点受不了了。高帽女眉头一皱道:“她还是个孩子,七十斤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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