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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斗狗,挑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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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凤虽然没在庄园门口迎客,不过却是站在了那个被改成会所的小楼门口,见到蔡东一行三人过来,连忙迎了上去。

    “蔡少,听说刚才和人有点误会?”常翔凤笑着说道:“来的都是客,看在我老常的这张老脸上就算了吧。”

    常翔凤倒是没看到蔡东刚才和枭天等人差点起冲突的事,不过早有手下给他汇报了,所以见到蔡东后,不痛不痒的敲打了他一句。

    要知道,蔡东虽然是京城来的,不过家族在他父亲那一代并不是很兴盛,如果不是看在蔡东年少但很会做人的份上,常翔凤未必就会邀请他。

    “哪儿有啊,四爷,我怎么会在您的庄子里闹事?”

    蔡东果然会做人,笑着握住了常翔凤的手,说道:“不过是点小误会,说开了就好了,到是让四爷您惦记了。”

    蔡东很明白,别看自个儿刚才在停车场能耀武扬威,但是在常四爷面前,他还真抖不出那威风,因为常四爷和今年刚刚退下去的那位中枢高层之间的关系,在京城几乎人人皆知。

    如果认为那位高层退下去之后,常四爷变得就软弱可欺了,那脑子未免太过简单了,常翔凤的退,说明了他和那位高层一样的态度,但要是有入想踩他,那绝对会踢到铁板上的。

    听到蔡东的话,常翔凤哈哈大笑了起来,右手往里面一引,说道:“蔡少,丁少,里面坐,我前几天刚空运过来一些法国波尔多庄园的葡萄酒,还要请你这品酒专家好好品一品啊。”

    刚才敲打了一记,转眼有将对方吹捧一番,饶是蔡东心机颇重,也是感觉到非常的受用,笑着进入到了会所大厅里。

    “哎呦,阿兵,你这段时间可是不常来,看不上四哥我了?”送走蔡东几人之后,常翔凤又迎上了故意和蔡东拉了些距离的吴兵三人。

    “四哥,您这说的是什么话,一定是嫌我去年从俄罗斯带来的伏尔加不好喝是吧?”

    吴兵和常翔凤十分熟悉,否则他也不能将谢大志等入带进来了,和常翔凤聊了几句之后,吴兵将身后的谢大志让了出来,说道:“四哥,给您介绍位我多年的好朋友,谢大志,也是我现在的合伙人。”

    要说吴兵做人真的是十分厚道,不但帮助谢大志东山再起,还尽可能的把自己的一些关系引荐给他,否则谢大志也未必能这么快就翻身了。

    “谢老弟的名头我可是一早就听说了,那江南水榭开发的真不错。”

    常翔凤向谢大志伸出手去,笑道:“谢老弟,在咱这北方粗犷的地方,能建造出那种江南小桥流水的入家,你这创意可是真不错,那边的房子,一定要给四哥留一套的。”

    还别说,常翔凤虽然是混江湖的,但对着什么人就能说出什么话来,这道行不是一般的高。

    “四爷太客气了,一句话的事儿,您可劲的挑,剩下的咱们再卖给别人。”

    虽然知道常翔凤是看在吴兵的面子上才如此客气,但漂亮话谢大志一定要说到,像这种江湖人物,最要的就是面子,谢大志这番话也是给足了常四爷脸面。

    “叫什么四爷啊,看不起我老常是吧?跟着阿兵你要叫四哥。”

    常翔凤将脸一绷,听到谢大志喊了声四哥,这才笑道:“老弟人挺仗义的,里面请,今儿一定吃好玩好。”

    俗话说花花轿子人抬人,常翔凤又给站在门口的一个年轻人招了招手,说道:“回头给谢老板办张VIP贵宾卡,记住了,要最高等级的那种。”

    要是让枭天看到会所门口的这一幕,怕是也会在心底暗自赞叹,常翔凤能混到今天这一步,并非是有关系就能做到的,他那接人待物滴水不漏的水平,才是真正值得学习的。

    常翔凤这一套,那真不是三五天功夫就能学到手的,这是他数十年来才磨练出来的,几乎已经成为了的一种本能,在见到不同的入事后,马上就能做出对等的反应来。

    “哇塞,爸,这里比江城市您带我去的那些地方,高档多了。”

    进入到会所之后,谢轩左顾右盼的看了起来,且不说大厅奢华的装饰,就是里面的服务入员,也和外面一水的汉子不同,全都是些打扮妖娆的年轻女孩,让入看得眼花缭乱。

    谢轩忽然看到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从面前走过来,连忙拉住了老爸,说道:“哎,老爸,你看那个女的,像不像那个电影明星?就是你最喜欢的那个。”

    “妈的,我说你小子能闭嘴吗?就会给老子丢人。”谢大志被儿子给气的是一佛出世二佛升人,他分明看到刚刚走过的女人,就是电影上的那个女明星。

    “哈哈,笑死我了!”

    一旁的吴兵被这爷俩的对话逗的是乐不可支,一把搂住了谢大志,说道:“老谢,原来你喜欢李琳琳啊?回头我给你牵个线怎么样?”

    在这种场合内出现的女明星,大多都是些二三线或者刚才学校出来的年轻漂亮女孩。

    就像是那个李琳琳,出道之后虽然主演过几部电影,但大多都是二号女主角,一直是半红不紫她们来到这里的目地,无非就是想认识一些出手阔绰的老板,通过他们的投资去当上女一号,所以只要舍得花钱,你就可以带走这里出现的任何一个年轻女孩,也包括那些性感的女服务员们。

    “老吴,别开我玩笑了,让我儿子看笑话是吧?”

    谢大志是那种典型的有贼心没贼胆的人,平时被老婆管的死死的,听吴兵这么一说,顿时吓了一跳,生怕儿子将话传到老婆耳中去。

    “老爸,我什么都没听到啊。”谢轩贼笑了起来,他知道老爸只是说说而已,不可能真去包养那女人的。

    “臭小子,你老子我什么也没干啊,回家不要去和你妈学嘴。”

    对付儿子,谢老板的腰杆就硬了起来,招呼一个服务员拿了瓶开启了的红酒和两个杯子,塞给谢轩说道:“这不是你呆的地方,去找枭天喝酒去吧,那可是你大姐。”

    “老爸,你……好吧,我出去还不行。”

    谢轩本来还要反抗一下的,不过看到老爸的脸色,顿时软了下去,拿着酒瓶和杯子悻悻的走了出去,只是那眼睛还时不时的瞄在那些女服务员的雪白的大腿上。

    会所的占地面积并不是很大,发生在谢轩父子身上的事情,都被在坐在角落里的蔡东几入看到了,那个漂亮女人脸上露出鄙夷的神色,说道:“这几个人真是个土包子,蔡哥,刚才就应该让杰克去咬那只大黄狗的。”

    “你懂什么?在常老四这里惹事,他能直接把你卖窑子里去。”

    蔡东没好气的瞪了这个胸大无脑的女模特一眼,转脸看向身边的同伴,说道:“阿丁,那带着土狗的丑丫头是谁?我在京城好像没见过,你认识吗?”

    刚才被常翔凤敲打了一下,蔡东嘴上没说什么,心里还是有些芥蒂的,他想着枭天要真是圈里的入,那他就没必要得罪。

    如果不是的话,说不得回头见了,就要好好奚落一下对方,在京城夹着尾巴做入做惯了,来到景天,倒是没那么多顾忌了。

    “我也不认识这丫头,从来都没见过,不过这事儿好办,东哥,我去打听下。”

    阿丁是蔡东的发小,他爷爷也是蔡东爷爷的老部下,打小就跟着蔡东,不过阿丁的父亲官运不错,现在在南方的一个省里做副省长,两人现在的关系倒是很对等。

    阿丁的父亲出京不久,他也是这里的常客,当下起身出了会所,找到了方才在停车场里的那个年轻人,如此这般的交代了一番。

    俗话说蛇有蛇路,鼠有鼠路,虽然只是常翔凤庄园里待客的一个马仔,但也有着自己的消息渠道,还没过十分钟,那年轻入就进到会所里,在阿丁的耳边嘀咕了好一会。

    “东哥,这次你可走了眼,那丑丫头根本就没什么背景。”

    阿丁往马仔手里散了几张百元钞票将其打发走后,笑道:“那个叫吴兵的是本地人,家里有些关系,咱们没必要招惹,至于那个小胖子的父亲,则是最近几年才来景天的,听说房地产生意做的很不错。”

    蔡东摆了摆手,打断了阿丁的话,问道:“他们我不在意,那个带狗的丫头呢?”

    “她?那人叫枭天,只是谢大志儿子的朋友,现在一起合伙做了个什么古玩店,一个小丫头罢了……”

    阿丁撇了撇嘴,一脸不屑的说道:“东哥,和她还真较不着劲,传出去丢份啊!”

    “我倒是想找老钟家较劲,我敢吗?”

    蔡东没好气的看了一眼阿丁,说道:“刚才被那臭丫头吓一跳,回头见不到就算了,看见了绝对轻饶不了!。”

    平日里在京城那些真正的纨绔子弟面前装孙子也就罢了,今儿被枭天给吓住了,蔡东感觉很是没面子,心中却是存了给枭天难堪的念头。

    虽然存了让那个丑丫头难堪的心思,不过既然枭天没有进人会所,蔡东也不会去主动寻找她的麻烦,这打脸却是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听到响声,才会让人身心愉悦的。

    蔡东在会所人气还是很旺的,他对红酒有些研究,能将产地年份都说个*不离十,一会儿工夫,身边倒是围满了人。

    当然,今儿来到这里的,都是参加斗鸡斗狗的,谢大志等人到了半个小时前后,总共来了四十多个人,常翔凤发表了一番欢迎致辞后,一行人往别墅后面的斗鸡场走去。

    斗鸡原本只是一种游戏,起源于亚洲,而华夏,则是世界上驯养斗鸡的古老国家之一。

    唐代的文学家韩愈曾用诗描写斗鸡的场面:“裂血失鸣声,啄殷甚饥馁,对起何急惊,随旋诚巧绐。”

    不过到了近代,尤其是清朝人关八旗子弟横行的时候,斗鸡逐渐从游戏演变成了赌博。

    民间斗鸡比赛自然不用说了,少则几十,多则上万的彩头是必不可少的,有时候就连官方的比赛,也会发给冠军一笔奖金,其实也算是变相的赌博了。

    至于这些腰缠万贯平时工作繁忙的老板们,自然不会闲的没事来看斗鸡比赛了,他们更加看重的,则是斗鸡输赢后所带来的赌注。

    斗鸡和斗狗不同,很少有人去豢养训练斗鸡,大多都是斗鸡场提供的,在比赛之前,工作人员会详细介绍每一只斗鸡的战绩和具体情况,让众人分析投注。

    按照常翔凤斗鸡场的规矩,输赢每一注的是一万块钱,上不封顶,作为庄家,常四爷每个星期都能在这一项上面赢利数百万。

    除了像谢大志这种少数一些新来的人之外,大多数人对规则都很熟悉。

    没多大会,斗鸡就正式开始了,庄园里也响起了震天的加油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于来到这里的人,也是一种紧张神经和压力的释放——

    “枭姐,太刺激了,这么一会,就咬死了两只啊!”

    谢轩急匆匆的从斗鸡场跑到了马场边上,一张胖脸上满是汗水,手舞足蹈的说道:“这里的斗鸡比花鸟市场的强太多了,每只鸡都有这么大,脖子长长的。”

    一边说话,谢轩还一边张开手比划着,要不是怕枭姐一个人在这里无聊,谢轩绝对不会跑来的,即使如此,他那脑袋还不住的往斗鸡场看着。

    “轩子,你去看好了,我又不是没见过斗鸡。”

    枭天笑着摆了摆手,从桌子上拿起了那杯红酒,和会所里大多数人端酒的姿势不同,枭天紧紧是用三根手指捏住酒杯的握柄,而没有丝毫触及到上面的杯身。

    枭天这种拿酒杯的方式,是有讲究的,不让皮肤触及杯身,就不会因为手上的温度影响到红酒的口感,当然,不是会品酒的人,是喝不出这种差异来的。

    如果这会蔡东在这里,一定又会怀疑起枭天的身份来,要知道,国内喝红酒也就是近两年的事,那些整天沉浸在白酒中的土鳖们,哪里懂得红酒的品饮方法?

    “哎哎,我说谢轩,这就不是这么喝的?”

    看到谢轩坐下了给自己倒了杯红酒一口气就喝进了肚子,枭天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这一瓶酒少说也要两千多,轩子,有你这么喝的吗?”

    “两千多?枭姐,这么贵?”

    谢轩的注意力被从斗鸡上转移了出来,拿着那酒瓶左右看了看,撇了撇嘴,说道:“都是些外国字,一个都不认识,那会所里有几十瓶呢,哪有那么贵?”

    “还真是就这么贵。”

    枭天摇了摇头,说道:“所以说常四爷手笔大,这些酒都是正宗法国葡萄庄园里发酵的,年份大约在十年左右,加上空运的费用,只多不少。”

    当年跟着聿怀,比这再好的红酒枭天也喝过,为了保持红酒的口感,聿怀甚至还买过一个储酒柜,一瓶酒整整让枭天喝了一个月。

    “咳,管它多少钱呢,回头我再拿两瓶过来。”

    此时远处又爆出一阵加油声,听得谢轩心里直痒痒,拉了一把枭天,说道:“枭姐,把大黄先送狗场去吧,你看它趴在这里也不动,哪儿是什么散步啊?”

    “你不用陪我,自己去看就行了,我刚带着大黄跑一圈了。”

    “枭姐,那……那我去啦?”谢轩是个爱热闹的性子,尤其是这种带彩头的斗鸡比赛,看起来更是让人热血沸腾。

    “去吧,我回头到马廊转悠转悠,那里面好像有几匹不错的马。”

    枭天摆了摆手,将谢轩给赶走了,此刻正值春夏交接的季节,坐在这太阳伞下面喝着红酒,吹着那让人昏昏欲睡的微风,这种意境比那斗鸡场吵杂的氛围强多了。

    外八门并没有和斗鸡斗狗相关的技巧,不过枭天跟着的那位师父,却是深谙此道。

    这从古至今,要说最会玩的群体,谁也比不了清朝的八旗子弟,因为清朝他们自从出生起,就不允许经商务农,由国家养活着,闲极无聊,整天就琢磨着怎么玩。

    就像是聿怀,四五岁的就光着屁股跟在大人身后玩这些了,十几岁的时候甚至就逛过八大胡同,而比他荒唐的还大有人在。

    所以枭天对于斗鸡并不陌生,相反还知道里面许多的门道,只是她今儿就是想带大黄出来自由自在的奔跑一下,斗鸡对她的吸引力并不是很大。

    坐了一会之后,枭天带着大黄围着庄园走了起来,常四爷这庄园之大,让枭天也有些瞠目结舌,因为除了马场狗场斗鸡场之外,在会所四周还有常年恒温的室内游泳池,高尔夫练球场,羽毛球馆和一个豪华放映厅。

    另外会所里还有三栋联排别墅一共四十八个房间,里面全部都是按照五星级标准装修的,常翔凤每次邀约的人数不超过五十,或许就是出自这个原因。

    “果然还是有钱好,住在这里比住在市区强多了。”

    开始重生时,枭天对金钱的渴望,无疑是非常强烈的,但是当她在青山乡之后认识了聿怀,枭天心中渴望复仇渴望金钱的*一下子少了很多,金钱似乎也不是那么重要了。

    但是当枭天看到常翔凤的这个庄园后,心里却是涌出一种要赚钱的强烈念头,人活一世草木一秋,能活得舒服点,千嘛要委屈自己呢?

    “赌骗偷抢?师父教的怎么都是这些?”

    枭天在心中百转千回,顿时发现,自己会的东西不少,也都能赚钱,不过那手段却是有些下作,基本上都是损人利已的行为。

    摇了摇头,枭天将那些私心杂念都给排除了脑外,按照聿怀的说法,当因为*驱使而使用那些技艺的话,那和当年的燕子李三也没什么区别了,早晚不得善终。

    “把那古玩店弄好,利润应该也不低。”

    枭天心中冒出了个念头,她不愿意祸害活人,去祸害死人却是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谁让那些狗大户们当年下葬的时候陪葬那么多东西呢。

    除掉袁丙奇,在树立了要上大学的目标后,枭天还是第一次对生活充满了憧憬,要说这趟也没白来,最起码让金钱在枭天心中又变得重要了起来。

    “小姑娘,等会就要吃饭了,你把狗放进来吧。”

    闲逛了一会,枭天居然转到了狗场,正在那里忙活着的老云看到他,笑着打了个招呼,说道:“这边的狗房都是单独的,并且相互之间都隔音,你这大黄狗放进来没事的,也让它休息一下嘛。”

    斗狗顾名思义,天性中就带有好斗的因子,所以对临时放置斗狗的狗房要求非常高,而且需要专人照顾,毕竞这里的每一条斗狗都价值不菲的。

    和普通的狗不同,斗狗并不是很喜欢叫,偌大的狗场除了有些狗发出的低吼声,显得格外的安静,不过枭天发现,大黄刚走到这边,脖子上的毛就炸了起来。

    “小姑娘,你这条狗是从哪儿来的啊?土狗可没那么大的体型。”

    老云是狗场的主管,他所看过的狗最少也有上万只,但对于枭天的大黄,却是有些看不透。

    要说大黄是土狗吧,体型有些过大,而且老云还发现了一个常人没有注意到的细节。

    那就是斗狗身上,往往都带有一种暴虐的气息,普通的狗在它们面前,往往都会吓得转头就跑,再或者就是狂吠不已,用来排解自己的恐惧。

    但是枭天这条狗,在见到那只高加索犬之后,表情平静的就和他的主人一样,没有任何的反应。

    老云知道,狗不像人,能掩饰内心的恐慌,那只有一个解释能说得通了,就是这只看上去普通的大黄狗,根本就不怕那只高加索犬,无畏方能无惧。

    ------题外话------

    今天题外有点多,大家耐心看完吧。

    阿九家里断网,背着自己的笔记本去了姐姐家码字,总之还是一句话,希望大家能多多支持阿九支持正版,感激不尽!

    评论区有位亲说阿九模仿别人的玉瞳异能,我觉得也是醉了,因为我从来没有看过人家的书,说一遍,阿九这人在写什么类型的小说或者在构造什么类型的小说,就一定不会看那个类型的书,就是怕有些灵感会撞车。

    我喜欢创新,包括阿九的第一篇文就是520小说第一本末世系统流的小说,其后阿九开了一篇异能文扑了后就在质疑自己是不是文笔不好,所以在去年也是在男频写了一本权当练了文笔,成绩不好但也不差,我希望这本书能超越自己之前写过的小说,恩就是这样,明天的一章再说咱们文的走向吧!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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