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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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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段?高阳一不屑地瞧了众同僚一眼,心想,老夫的手段还有很多没使出来呢,别说是个讨得皇帝欢心的贼配军,就是手持关防的钦差大人来了河间府,他是条龙,也得给我盘着;是头虎,也得给老高蹲着。

    府城里的空缺都被填平,亏空的账目,那些商人都会拆资填补,高阳一许下的三分利息,足以让这些吸血鬼们疯狂。至于事情结束之后,由谁来补上这些利息,那还用说么?高大人可是父母官,父母有难,子女们难道能袖手旁观?

    大明可是以孝治国,因此河间府的百姓们,都欠了高大人一笔父母债啊。

    至于子女们的死活,高知府才不会关心呢,这世上做官的,数千年来,谁会真正把百姓放在心里?真这么去做的傻子,是要上史书的!

    高阳一没有上史书的觉悟,留名青史,不敌黄金万两;万古流芳,不及妻妾成群。

    高知府的念头通达了,王启年却跌入了火坑。朱寿并没有给他多大的权力,没有银子、没有人、没有大义名份,而对手呢?后面站着刘老大和焦阁老、曹尚书等人,甚至还有李东阳、杨廷和一系的官员,别说自己了,就是陈提督亲自上阵,也不见得能鼎定乾坤。

    自成化年间以来,跟文官集团和太监集团作对的官员,通常是不得好死,能活下来的,屈指可数。

    他孤零零地坐在客栈房中,桌上摆着一壶酒,还有几碟小菜,独自喝着闷酒。

    忽然,房门被人推开了,进来一个青年锦衣卫校尉。王启年认识他,是自己带来的十个锦衣卫之一,名叫单良栋。据说他从曾祖父那一辈起,就在锦衣卫中做事,不过一直没能升上去,日子过得苦哈哈的。

    “你是来借我人头的么?”王启年将壶中酒一饮而尽,摔到地上,惨笑道,“没想我这颗人头,居然还能值点银两,那高阳一给了你什么好处?若是少了,千万莫要答应他。”

    单良栋身穿飞鱼服,足踏一双鹿皮四缝靴,他生得面圆耳大,鼻直口方,腮边长满了落腮胡须,身长六尺有余,虎背熊腰,站在那儿,有如铁塔一般。

    “大人说笑了,”单良栋关上房门,转身拱了拱手,从怀中掏出一壶酒来,放到桌上,说道,“小子与大人从京师结伴南下,宾主一场,这壶酒,就当我给大人的贺礼好了。”

    王启年哈哈大笑:“是贺我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么?也罢,我就喝下这壶毒酒,免去投海自尽之苦,也算落个全尸。”

    单良栋也笑了:“大人说笑了,小可名中虽有单良二字,可从来没做过几件良善勾当,杀人倒是行家里手,真要取大人的脑袋,哪用得着毒酒,一刀下去,干净利落,连血都溅不到墙上去。”

    “好一个爽快汉子,”王启年端起单良栋的酒壶,再次一饮而尽,抹了抹嘴,“你我相交已有月余,从未听你主动开口,眼下夜访,有何见教?”

    单良栋摇了摇头:“大人,我是个粗人,大字不识几个,说不来官面话,平生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去青楼跟相好的粉头聚聚,若是谈起酒色,小人还有几分谈资,若是要指教大人,在下哪有那般本事?”

    王启年嘿嘿冷笑道:“不取我人头,必有所图,说,是刘太监派你来的呢,还是李丞相的差遣?取我的人头容易,不过日后等着你的,恐怕不只是赏银,还有利刃!”…。

    单良栋忽然哈哈大笑,豪迈地说道:“王大人,王知府,王启年,你也太小瞧单某人了!”

    他原本就生得雄壮异常,平日里就算是低头作揖,也不见丝毫卑微的神色,眼下突然放声大笑,更是显得豪迈非凡。

    “在下司职内行厂河间府督察总管,”单良栋指了指房门,笑道,“此房之外,有四名兄弟把守,王知府不必担忧隔墙有耳。”

    王启年呆呆地望着对方,心里震惊异常,他只带了十个锦衣卫,从眼下看来,至少有五个是心怀异志。内行厂名义上是刘太监执掌,但全大明的人都清楚,陈提督才是内行厂的真正老大。

    “你们不是被那姓高的派人监视着么?”王启年问了一个擦边球,他不敢问单良栋的真实意图,皇帝和陈提督定下的计策,他所知道的,其实只是一小部份。但就是这些,已经足以震动整个大明政坛了。

    “单某人昔日受命,前往塞外苦寒之地,潜伏数年,所见过的敌手,皆是雄鹰之辈,”单良栋笑道,“那些鹌鹑一般的衙役,若是看得住我等弟兄,恐怕早就可以飞出河间府这种温柔乡了。”

    “你杀了他们?”王启年问道,顺手挖了一个小坑。

    单良栋却没回答他,而是继续说道:“王知府,你我同朝为臣,你自取你的功名,我自爱我的财色,井水不犯河水,也犯不着来试探我。我今晚之所以跟你开诚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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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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