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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她也不是热络的那种人。
她是淡淡的,犹如君子之交。
麦小麦对郑秀媛在这方面的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
“小麦,你也坐下来,我们婆媳三个聊聊。”
郑秀媛笑着把她拉坐在身边。
“你们刚才在聊什么呢?”
麦小麦出声问。
“聊旗袍。”
郑秀媛笑着说,“你没看到我今天和妈穿的差不多是同色系的旗袍吗?”
麦小麦这才注意到。
她们两人穿的都是墨底红梅的旗袍,不过,款式不一样。
郑秀媛比较珠圆玉润,气质娴静,是最适宜穿旗袍的。
每次看见她穿旗袍,麦小麦就觉得那是一幅婉约的山水画。
庄静美现在干瘦苍老,穿着旗袍,还是另外有一番风味的。
“小麦,你的身材最好了,穿旗袍最合适了。”
郑秀媛拉着她的手说,“你就是不爱打扮,每天穿着只图舒服。”
“妈,我们出身不一样呀。你们都是大家小姐出身的,我是普通老百姓出身的,更何况,我喜欢走路快一点,穿旗袍实在麻烦,也没有这个气质呢。”
麦小麦急忙的说。
当然,她也穿过旗袍,那就是在结婚那天,还有第一次去乔家的时候。
漂亮是漂亮,她就不习惯。
无论乔楚天给她买多少衣服,她都是挑最舒服自在的休闲服或者是运动服来穿。
“别忘了,你现在也是展家大小姐了。”
郑秀媛温柔滴笑着说,“这出身比我们更加厉害呢。”
“这些都是虚的,大小姐气质是要从小培养的。”
麦小麦想了想,“不过呢,等我把娃生完后,我也考虑有空穿穿旗袍,看看能不能提升一下自己的格调。”
“哈哈——”
郑秀媛大笑了起来。
当然,她的大笑,都只是比微笑稍微夸张一点而已,并不会像一般女人那样子,笑得前俯后仰的。
“妈,你知道我为什么很喜欢小麦呀,她说话特有趣,每次和她说话,我都感觉自己的心情变得特别的愉悦。”
郑秀媛对庄静美夸赞麦小麦。
“妈,那是因为你是个有趣的人,我才能有趣呢。”
麦小麦叫嚷说。
“总之,你就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
郑秀媛拍了拍她的手背说。
“你也是个讨人喜欢的婆婆。”
麦小麦由衷的说。
华夏自古婆媳难相处,无论是豪门还是贫门。
麦小麦真的很庆幸自己能有郑秀媛这样子的婆婆呢。
她对自己永远都是温柔对待,从来不会故意挑剔什么的,只会对她百般的爱护。
“看来,我这个老太婆不受欢迎了。”
庄静美在一旁故意的说。
“妈——”
“奶奶——”
麦小麦和郑秀媛同时出声,“你是最受欢迎的老太婆了。”
“嗯哼?”
庄静美在一旁装着吃醋冷哼着说,“你们在说谎。”
“奶奶,我们可不敢在你面前说话,你可是懂鉴定的。”
麦小麦坐到她的身边,搂着她那瘦弱的肩膀说。
“我可以鉴定死人,但是,不能鉴定人心。”
庄静美说完,又想到了乔峰的所作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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