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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蛋疼·是他是他就是他,大方堡的傻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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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眼前又莫名其妙地晃动着红发儿的一头鲜艳色彩!那个彪悍到能够生抗蛾怪甚至手撕妖精的二百五,只不过是洪流盟派到下来帮忙慰问的小喽啰,就连审核那窝囊废的三弟都是个土生土长的妖精!

    整个横跨黑白两道的暴徒同盟,得强成什么鬼样子!

    嘉秀觉得深深的蛋疼,但是转念一想当日发生在迷蝶谷的事情,又忽然觉得疑点重重——不对,既然洪流盟来人了,那么第老庄那几个员外应该就不是为了自己的长生不老,要挖什么胆子兽鞭,再怎么说也是王土良民,谁能给他们熊心豹胆去雇人生生拦截皇家旗帜的商队?

    难不成他们几个的长生不老只是个幌子?

    应该是,那几个大烟鬼烟雾缭绕,在福禄膏中就已经飘飘欲仙了,全都鬼模鬼样,根本就没有“劫持”二字应有的暴戾领袖,哪能铤而走险?

    所以说他们背后,还是有人。

    所以现在嘉秀觉得自己非常崩溃,他又被蒙了!

    无论是送货出来的人是太傅的门生,而兽群的所有者皇室成员压根就没有露面,显然不是;接货的人出来个管事的,冷言冷语冷面冷心,显然不是;抢货的人表面是审核一伙要与老员外分赃,显然并不是。

    其实全都——人外有人!

    自己忙的脚踢后脑勺,但是连他们个个背后是谁都不知道,真是悲哀!真是好笑!真是可气!我是谁,我可是皇族后裔啊!嘉秀气得发抖,不过抖着抖着就平静了,大人物的心思自己不懂,也没必要懂,不出面自然有人家的理由,管他呢,做好自己的事情,防人之心不可无,平平安安把钱赚了,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再也不挨饿不乞讨不求爷爷告奶奶,还不比什么都强?

    嘉秀这么想着,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想要庆祝一下,也舍不得海塞那些昂贵糕点,就着桌上的茶壶,粗茶淡水猛灌一番。

    喝水喝饱了之后,嘉秀推开窗,北风清冽,室内的热气涌出去之后,秋风往里灌,把嘉秀浑浑噩噩的脑瓜吹得清醒许多,他看着街上的人熙熙攘攘,心生感慨,不由得想要吟诗一首。

    嘉秀再怎么说也是从太学府出来的,这点雅兴在吃饱喝足之后往往还是有的,但是从前也无非是陈词滥调,一顿瞎扯,还兴致冲冲地加入了学府的诗社,不过后来,他发现诗社里面的各位师兄都是饱食终日,混吃混喝的伪君子,除了用这点雅兴作为的借口,学术无成、诗赋庸俗、当嘉秀准备赚钱的时候,他们还在用家中给的闲钱大摆筵席,吃吃喝喝!

    一帮纨绔子弟!嘉秀就这样离开了诗社,真正促使他离开诗社的,其实是他们那个三俗社长,也就是一个两度殿试不中的师兄,每天必定作诗一首,贴在诗社集会的墙上,而诗的内容,全是阴丽华!阴丽华是整个天机城的梦中情人,虽说有前人歌咏,也成就了阴丽华的盛名。

    但是一个大社长,天天都在用最俗最蠢的诗歌,写着阴丽华!

    这之于嘉秀,这是万万不能忍受的!

    虽然他留在诗社的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混吃混喝。但是看着那些诗篇,他连粗茶淡饭都吃不下去了。

    于是在莫须有的导火索引爆后,嘉秀与社长大闹一场,“一不小心”就放火烧了社长的整本《慕阴丽华有感诗集》,气得骨瘦如柴的社长嗷嗷大叫,绝食三日以示爱意,嘉秀也被从诗社赶了出去,他在学府中兜售木雕的生意,也被那几个酸臭文人捅了出去,做不成了。

    迂腐!嘉秀一边骂着那几个文人,一边跑到外面打出一片天地,生意倒是做得更大了。

    嘉秀刚想要吟诗,原本就稀少的墨水经过舟车劳顿这么一颠,想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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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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