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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7章 大荒诗仙的绝世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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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傻钱多的选手:“这位公子有眼光,知道本诗仙的大作乃是无价至宝,我瞅你挺面善的,不知怎么称呼啊?”

    对方温润一笑:“桑启。”

    吴北良心中咯噔一声:卧槽!这么巧的么?

    他在迷窟魔域杀了桑俊,并用搜魂魔功获取了对方的记忆。

    通过记忆可知,桑启在神武王的六个儿子中排名第四,乃是龙首部海云宗的天骄,碎虚一品,身怀半圣级攻伐灵宝,实力相当哇塞。

    桑启与其他兄弟不同,虽天分奇高,却不怎么喜欢修行,他擅长诗词,喜好风月,他觉得,大荒的姑娘太古板,青楼里的美女才是真性情。

    因此,常年流连凡俗的教坊司、青楼,与数名花魁关系亲密。

    他早就听闻妙缘阁有花魁名为蓝诗羽,不但体态风流,花容月貌,而且多才多艺,最喜诗词。

    桑启心向往之,奈何海云宗离大良王朝都城实在太远。

    近日得知妙缘阁的两位花魁跳槽来了怡香阁,立马约上三五好友,欣然而至。

    却不料,冤家路窄,竟让他在此地遇上了杀死六弟的凶手!

    桑启也想为桑扈报仇,但他又觉得在怡香阁动手不好,会唐突佳人。

    另一方面,他对自己的才华颇为自矜,又不得不承认吴北良为蓝诗羽写的‘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无法超越。

    “噢,原来是桑公子,幸会幸会,”吴北良提起毛笔,又觉得自己的字迹太过随心所欲,对不起自己的才华,于是咳嗽一声,“阿筝姑娘,你来帮我写。”

    “好的,公子。”

    阿筝是见过吴北良的字迹的,当时她觉得:字能丑得如此丧心病狂,也挺不容易的。

    她接过被啃了一半的毛笔,坐在吴北良的位子上:“公子请说!”

    吴北良咳嗽一声。

    众人集体竖起耳朵,屏住呼吸。

    十个呼吸后。

    有人绷不住了,催促狗无良:“你倒是说啊,等什么呢?”

    “我在酝酿情绪,催毛啊?”某人没好气地瞪了对方一眼。

    “……”

    又十个呼吸后,吴北良依旧沉默。

    他的沉默,震耳欲聋。

    桑启都等的不耐烦了:“吴公子,你要酝酿到何时?”

    “已经酝酿好了。”

    “那你倒是说啊,我们洗耳恭听呢!”

    吴北良眨了眨眼说:“我在想,你愿意给我十万枚灵石,其它人呢,是给灵石啊,还是管我叫爷爷?”

    见这厮看自己,世家公子和大宗天骄纷纷表示:给灵石,给灵石……

    凯飒大弟很满意,他掌心一番,一朵还挂着露珠的鲜花出现。

    他迈开四方步,一边手撕花瓣,一边用饱含深情声音吟道:“一片两片三四片,五片六片七八片……”

    听了这两句,满厅堂的天骄和公子都懵比了:这特么也算诗?什么玩意儿啊!

    阿筝也愣住了,都忘了往纸上写。

    吴北良见纸张干净,提醒阿筝说:“不要光顾着被我的绝世诗才震惊,写下来啊。”

    “噢噢……好的。”阿筝哭笑不得,硬着头皮写下了头两句……诗。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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