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她目不移视,只是微微侧了侧身,两只手很正统自然地交叉在身前,一动都没动,仿佛真是陌生人。
然后,电梯缓缓下行。
等上了计程车,许一心终于忍不住,显然就快憋坏了,长出一口气说:“我真服了你们了。”然后又摇头叹道:“真能装啊!我今天算是大开眼界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可肖颖却想,也不枉和某人认识相处了这么久,默契好歹还是有一点的嘛。在这种场合,又正是敏感时刻,他带着位女伴与她狭路相逢,那么装作彼此不相识,大概真是最好的选择。
谁知没过两天,却再次见到那个某人——叶昊宁。
那晚恰逢公司举办周年庆祝酒会,一部分员工被告知要盛装出席。
其实肖颖来这家公司的时间不算长,许多人事关系都还没处理清楚,既然上级这样通知了,她当然也不好违逆,只得推了原定的约会,又匆匆上街去买衣服。
刷卡的时候,多少还是有点心疼的,只后悔为什么当初没多带些行李来b市,家里明明还有许多小礼服和鞋,几乎都是全新的,最多只上过一次身。
因为叶昊宁似乎有个习惯,总喜欢让她穿着新衣服去参加大大小小的宴会,并且,从来不许重复。
家中的衣服自然也就多起来,连衣帽室都是一人一间。
偏偏他的记性又极好,有时她因为自己的喜好,便暗地里耍一点小花招,穿件旧的妄图蒙混过去。比如,换一套配饰,或是几件之间交互着做另一种搭配,明明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却总会被他一眼看穿,于是不得不回去脱掉重换。
后来有一次,肖颖向许一心提到这事,许一心却说:“多配啊。你们俩,都是喜新厌旧的主。”当时她正在搜寻餐牌里的新菜式,听了不由得一愣,不但没法反驳,心里竟也突然很有几分赞同。
总需要有某些相似的特质,原本陌生的一男一女才能走到一起吧。当然,如果这也能算是一种特质的话。
外企的酒会办得十分专业而热闹,可是肖颖穿行于这盛大的场面之中,却觉得百无聊赖。
到处都是正统的西装礼服,云香鬃影,举着酒杯谈笑风生,似乎每一张面孔都是相似的。她认人的本领一向不高,这时更觉得头痛恍惚,想要去找平日里要好的同事,谁知才走了两步,便听见身后有人叫她的名字。
公司总裁是外国籍的华裔男士,朝她招了招手说:“fanny,过来一下。”
她转身,目光飘过去,恰好对上那双熟悉深邃的眼睛。
他为什么也在?她着实一愣,可脚步还是向前迈去。
总裁说:“叶总是特意从c市赶来参加我们酒会的。我记得,你以前好像也是c市的?”
当然,人事资料上写得清清楚楚。她只好点头。
“那正好,一起陪陪叶总。这样说来,你们二位算是老乡了?”
她笑了笑,说:“我的祖籍在另一个省,是后来才迁去的,只在c市待了几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