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马队才拐出光德坊外墙,就听对面吐气开声,紧接着两面飞轮就径直向周兴的面门飞了过来,周兴大叫一声,直接从战马上滚落,两柄布满锯齿的飞轮却斩断了身后捕快的脖子,眼看着鲜血狂飙,头颅飞起。
“敌袭——”
落马的周兴狂呼出声,其余反应过来的捕快也纷纷大喊,声势骇人却无人立刻出战迎接对面涌出来的蒙面人。
“杀敌——”周兴大喊一声,抽出腰后的横刀,迎着冲过来的蒙面人就冲杀了过去。
周兴大喊着朝对手凶猛的劈砍了三刀,却都被对方拦截下来,不等他再挥刀,他就觉得腰间一凉,只见对手正缓缓地从他腰上抽出一柄带血的短刃,似乎在笑。
周兴一口气提不上来,低声吼道:“杀贼!”
却被身后的一匹无主的战马撞得飞了出去,重重的摔在墙上,吐一口血,将墙面染红了一大片。
倒在地上的时候周兴才看到自己麾下精锐的一百二十名捕快,此时正如被狼群包围的羊羔一般,才一个照面,就倒下了一大片。
“杀贼——”周兴胸骨裂开了一般的痛,他知道自己今天要死在这里了,扶着墙壁勉强站起身,挥刀砍向距离他最近的一个凶徒。
横刀还没有砍到对方,就被对方手里的铜锤砸飞,粗大的锤柄趁势捣在周兴的小腹上,周兴惨叫一声仰面倒地。
残余的捕快们见侍郎被击倒,纷纷鼓起余勇奋力向周兴身边靠拢,谁料想,不管他们如何努力,每一次只能冲过去两三个人,而这两三个人转瞬间就被拿铜锤的贼人给杀了。
眼看着黄觉的天灵盖被砸开,身子软软的倒在周兴面前,带血的脑浆子缓缓流淌到周兴的嘴边。
周兴猛然清醒过来,用胸中最后一口气狂叫道:“跑啊——”
吼叫完毕,眼看着自己的部属开始四散奔逃,周兴吐出一口气准备认命的时候,耳边却响起了尖锐的哨子声。
久在长安生活过的周兴知道,这该市光德坊的不良人。
开始,只是一两声尖锐的哨子声,接着,哨子声就此起彼伏的响起来,紧接着,就是囔囔靴声四起。
贼人们都去追杀四散逃开的捕快了,周兴躺在冰冷的地上,嘴角还沾染着几片脑汁,他看到贼人们在哨子声响起的那一刻,就逃走了,甚至都来不及杀他这个侍郎。
这绝对不是贼人们好心放过他,而是长安城里的不良人们一旦吹响了哨子,附近里坊的不良人们就会迅速的堵住所有道路,然后再慢慢的向里推进,知道找到贼人为止。
他们不是不杀他,而是没有机会杀他。
一口血从咽喉处涌出来,周兴奋力吐了出去,无力的嘟囔道:“杀贼啊——”
此时,云初刚刚离开了百花楼,身上还残留着浓重的酒气,云瑾依旧赖在他的背上不肯下来,云初就干脆背着他下了百花楼。
刘夫子,陈丹生他们喝了太多的酒,至今没有醒来,也罢,经历了昨夜那样美好的一个晚上,像他这种清醒不醉的人才是最荒唐的一个。
公孙到底还是来了,披着一件肥大的斗篷,怀里抱着一柄剑,满脸的哀怨与绝望。
云初朝她挥挥手道:“不干你的事情,你毕竟只是一个妇人而已。”
公孙道:“我要去扬州了。”
云初道:“别傻了,在长安你至少还能活,去了扬州你死定了。”
公孙道:“为何在长安我就能活?”
云初随意的道:“因为某家惯爱老妇!”
说罢,就牵着枣红马,背着儿子,就去了街角处的一个馄饨摊子,那个卖馄饨的老汉看起来很熟悉,以前应该经常吃他家的馄饨。
公孙目送云初远去,回想起他们在静心庵的第一次相遇,假若自己当时不是贪慕裴行检的风流豪迈的话,趁着云初用长鞭剥掉自己衣衫的机会,委身与他,或许能过的比现在要好……
枣红马大口大口地吃着卖馄饨老汉不多的一点青翠的香菜,云初云瑾父子则卖力的吃着两大碗馄饨。
等到父子两个吃完了馄饨,枣红马也把人家的香菜给吃光了。
云初摸摸袖子,看着儿子。
儿子刚刚也摸完了口袋,同样看着父亲。
半天,面对馄饨摊老板希冀的目光,云瑾拉着枣红马对老板道:“我们用这匹马抵饭钱!”
云初连忙把枣红马拉过来,在云瑾的小光头上敲一下道:“卖你都不能卖它。”
云瑾撇撇嘴巴道:“我就知道,什么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唤美酒,都是骗鬼的话。
最好笑的是,那些人还真的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