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李绩远离了大唐的政治核心,他得到的消息一般都是二手,或者三手,甚至有可能是四手的旧的消息。
信者,言也,而人言最不可信!
任何外人传来的消息都不如自己亲眼所见,亲耳听到的消息来的更加直观。
所以,李绩的消息远不如云初这些当局者灵敏。
李敬业,不过是李绩放出来的一个棋子,让世人将李敬业跟英公家族的动向联系起来,云初最早的时候,也以为英公已经把全部的心血都放在了李敬业身上。
主要是英公放出来的消息实在是太真实了,他甚至将陇右的李氏势力全部交给了李敬业去祸祸,而不闻不问。
现如今,李敬业基本走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人们才发现以英公的本事,绝对不会看不出吐谷浑根本就是一块死地。
让李敬业帮自己采冬虫夏草,这是英公对李敬业的残余价值的一种压榨,因此上,这个谋划看起来非常的低级不说,还拉低了人们对英公的评价。
至于来后军当云初的行军长史,这更是出自李治的试探,他以为英公会受不了这样的屈辱,谁知,英公不但高高兴兴的接了,还把皇帝的压迫,弄成了主动请缨,这更是将身子低到了极点。
不过,接受这个侮辱性的职位最大的好处在于,可以暂时安定皇帝的心。
英公之所以这么做,唯一的目的就是为李氏子提供成长的时间。
从雷泽县回来的温柔在研判了英公的话语之后,叹口气道:“英公不是不说,而是不能说了。”
云初点点头道:“就是不知道英公家的这位英杰如今藏身在何处,身居何职。”
温柔回头看一眼云初帅帐里悬挂的大唐堪舆图道:“如今大唐的疆域东西过数万里,南北数万里,这位李氏英才有可能在任何地方隐姓埋名的发展呢。”
狄仁杰道:“陛下如今喜欢用新人,用寒门之士,老的勋贵们虽然能居于高位,却不会受到重用,这一点,英公看的很准。
与其让李氏的暗子在李氏出头,最后变成一个光耀一生,却无出头之日的人,还不如从寒门之士做起,依靠李氏暗中布置的力量,加上自己的才华,一步步的走到高位。
从这一点看英公对于李氏这个孩子的才华非常的有信心。”
云初长叹一声道:“从现在起,英公恐怕没有什么好日子过了。”
温柔道:“这未必不是英公所期望的,只要他死了,李氏也就无人问津了,以后只能享福,没有灾难了,毕竟,他是大唐的战神,一生未曾背叛大唐……”
李思牵着一只小奶狗在黄河边上漫步,经过这一阵子的精心饲养,这只小奶狗已经变得肥墩墩的,一会跑到李思前边,一会跑到李思后面,有时候还嗅嗅路边的枯草,忙的不亦乐乎。
云瑾怀里抱着他的宠物狗小白,小白的毛发蓬松,看起来比李思的黑龙更加的肥壮,粉红色的舌头伸出来舔舐着云瑾的手指,就让云瑾喜欢的不行。
温欢的小狗被温欢拴在自己的腰带上,同样的肥壮,就是总喜欢吠叫,片刻不得安闲。
狄光嗣的胖下巴出冒出一只灰色狗头,与主人一样,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就连转头看去的方向都是一致的。
黑龙又踩到了李思的裙子,于是,就被李思用脚勾着肚子,甩到一边去了。
二月里的黄河岸边,依旧寒风刺骨,李思扯下头上戴着的帷帽随手甩给身边的宫女,对正在逗狗的云瑾道:“我不高兴了。”
不等云瑾靠前,狗腿一般的温欢就凑过来道:“谁又惹你不高兴了?”
李思坐在宫女拿来的软榻上道:“这么下去我们要赔钱了。”
云瑾抱着小白走过来道:“拯救了那么多的人,就算赔的一文不剩也算是好事一桩。”
“那要是把家里的钱都败光呢?”李思怒冲冲的看着云瑾。
“败光了也不打紧,我的字很好看,可以帮玄奘大师抄经书来养活你。”
“最烦你去给老和尚抄经书,要是抄着,抄着抄成和尚怎么办?”
“我还要娶你,不会当和尚的。”
听云瑾这么说,李思不知为何声音就变得温柔了下来,拉着云瑾的手道:“就知道你是这世上最疼我的人。”
温欢在一边撇着嘴道:“他昨晚宁可把蛋羹拿去喂狗,也不肯留给你,我怎么没看出他那里疼你,喜欢你了?”
狄光嗣嘿嘿笑道:“我的大灰狼也跟着混了半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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