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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九章流浪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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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许多工人,自己并不下手捡垃圾了,做起了垃圾老板,老婆孩子则在城里安家居住。

    那沈梦霞随母在城中读书,平时并不到臭气熏天的垃圾场来,但在周末,偶尔会随母亲来看望父亲。

    沈梦霞生的面似银盘,肤如凝脂,风姿绰约,亭亭玉立。第一次见到她时,是个秋天,我和鲁虾蟆去采红蒿种子,当时我二十岁,己长的高高瘦瘦的,路经垃圾场时,偶然相遇,她竟冲我笑了下。

    当时我穿着一件破烂的红色上衣,胸前油了一块,胳膊上破了一个大洞,下身一条肥的可以装下两个我的破裤子,裤子拉链坏掉了,隐约露着里面红色内裤,裤腿脚撕花了,扎一条麻绳作腰带,打着赤脚,身上黄泥点点,头发如破油蒌一般,向天刺楞着,和鸟山明笔下悟空一样。加之长期宿于野外,满脸风霜红,老远一看,即便在叫花子当中,也是那不讲究的。

    然而,这副打扮,竟然会有人冲我笑一下,而且是个美女,那婉尔一笑,在我心间,如钱塘大潮,汹涌澎湃,大有一路涨到昆仑山颠的势头。

    和鲁虾蟆学艺的十二年中,我很少能见到外人,陪伴我最多的,是一只短波收音机,邂逅美貌少女这种事,对我来说,无异痴人说梦,所以那一笑算是瓷瓷实实种在心底了。

    鲁虾蟆辞世以后,我从来没想过,将来要去赶虫,我当时认为,鲁虾蟆教我一十二年,无非是想让我日后找到雪玲珑,破了虫斑,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我从没想把赶虫作为毕生的事业。

    有那么几个月,我天天幻想着虫斑从身上消失,我洗个澡回村里去,哪怕是错过了读书的年龄,随便找个厂子去上班,至少身边还有同龄的女子,一起说说笑笑,打情骂俏,发展段轰轰烈烈的恋情,然后结婚生子,美美满满的了此一生,岂不快哉。

    所以鲁虾蟆死后一年有余,我从没像以前一样,每天不厌其烦的默讼虫书,而是春天去挖野菜,夏天抓青蛙,秋天下地笼逮蟹,冬天套兔子,日子逍遥自在。更重要的的一项活动就是跑到北郊垃圾场,找个小土包一依,咬着草棍等沈梦霞,能看一眼我就能高兴好几个星期。

    工夫不负有心人,有个周末,沈梦霞独自一人出来扔西瓜皮,我鼓起了勇气,跑上前去,手里拿着鲛绡大氅,往前一递,满脸通红,怯生生的对她说,我…我送你件东西,你穿…穿着绝…绝对好看…

    那鲛绡本是不世出的宝衣,一抹天蓝色,我当时觉得穿在沈梦霞身上,才算是物得其主。我还有后半句话没说,我想到她爸垃圾场里做个小工。一来是想往正常社会里凑凑,我不能要工钱,管饭就行,虽然不能进屋,但好歹也是份工作,二来还能找机会接近沈梦霞。

    但我太天真。

    沈梦霞见有人影跑来,先吃一惊,见我那般模样,又说出这话来,张口骂道,你神经病啊?哪来的臭要饭的?

    随即回头向屋内喊道,快来人,打疯花子。

    一喊之下,从屋里奔出十几个工人,二话不说,饿狼扑食般奔我而来,还放出了狼狗,我哪见过这个,扭头撒开脚丫子就跑。

    一路跑一路掉眼泪,胸间钻心的疼,人家当日并不是冲我笑,只是不经意想起了什么好笑的事情,恰巧我路过而己。

    近两年的魂牵梦绕,一时化作乌有,烧心。

    那帮人追出二里开外才作罢,人是停了,可狗不停,本来我也跑不过狗,可作为赶虫的,穿街过巷是常事,祖上传下个防狗追的伎俩,在后腰带上栓上三缕老虎毛,狗追到近前,闻到虎毛味,只是近身狂吠,并不敢扑咬。

    我见追我的人甩远了,拽出鹿骨刀来,那几条狼狗一见,掉转回头,没命也似的逃了。

    回到柳树沟,我哭了一夜,那一夜我知道了我是谁,一个彻头彻尾臭要饭的。

    思度良久,普天之下也就剩一个不嫌弃我,他住在柳树沟南边三里多地的海潮沟,是个独居的老头,当年和鲁虾蟆有点交往。

    老头姓张,叫张舒望。也近就木之年,早年是个卖角先生的。他做的角先生,表面能雕浮文,叫作浪里梅花。当世一绝,只可惜后世风俗靡靡,己无人再用。

    他做了一辈子角先生,膝下却无一男半女,到老独居海荒,靠几亩盐田度日,也是莫大的讽刺。

    第二天一早,我仍弹眼泪,痛苦非常,很想找个人说句话。索性提了瓶黄酒,迤逦去找张舒望。

    至张舒望家草棚前,见有另外一人侃侃而谈,我便不敢靠前,此人四十岁上下,身材雄壮,带个平光眼镜,穿着皱巴巴的破西装,正装模作样的高谈阔论。

    此人正是黄金童。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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