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铿说出“求收留”是那么的自然,仿佛一点都不丢脸。他双目炯炯的看着叶凡,想要看清楚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在宫里其实挺无聊的,他的事很少,每天除了处理一些宫女的纠纷,应付一下她们的骚扰,就没别的事了。大部分的管理工作都是副总管做的。在空闲的时候他要么打打拳,要么看看书。
灌篮那样的火爆,他自然注意到了,然后又注意到了叶凡,对只有十六岁的他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也许,同样是非一般的人,只有和叶凡这样的人有交集,才会比较有意思吧。所以,在收到叶凡的邀请后,他二话不说就来了。
单健对杜铿这个京师老鸨可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听他对叶凡说出这样的话,简直是不敢相信。这还是那个让京师众多阔少闻风丧当的杜铿吗?
其他几人对杜铿的背景了解倒是不多,所以没有太过惊讶,只是觉得这个人很有趣。
五个人站在那里,互相打量着。时间在这一刻都仿佛定格了下来。
赤子之心的杜铿,聪明绝顶的单健,稳重踏实的刘欢,科学达人秦龙,绘画天才叶凡。
叶凡这次一声招呼,倒没有百将云集,却有了三员大将和死党兼军师秦龙来到自己身边。
他的心变得更加的火热起来。
初临异界,心脏上的道德经锁链,是非之心的鞭策,灵魂的存在,让他不敢有丝毫大意,完全不敢去争什么,而他本身也不想去争什么。但是,《灌篮高手》虽然大火并且让篮球在明国流行,却让何晟铭这样的人得了大半好处。何晟铭还暗地里为难他,让他觉得自己应该去争。而且是要偷天换日,釜底抽薪,直接创造一个全新的篮球规则,并成立一个全新的组织,将何晟铭和明国篮协完全架空。这一切通过漫画《黑子的篮球》和围绕它的运作来完成。
叶凡看着这四个人,明显的人类精英,都是完全超越普通人类的存在。一个人都不得了,何况是五个在一起。这里面的任何一个人,都胜过千军万马。
叶凡本来还担心自己想要做成这件事还很困难,但现在心里却有了更大的把握。
叶凡看了看自己的左胸,那里面是一颗心脏,一颗缠绕着《道德经》金字锁链的心脏。有了这样的金手指,还怕有什么做不成吗?
在那么多次画画的时候,他都在问一个问题:“《道德经》啊,你选中我,是有什么原因么?是要我做些什么吗?”而看到明国里很多比原来华夏好的地方,他更加觉得自己应该有所行动,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就像蜘蛛侠说的那样。
而他要用漫画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明国人一个更棒的篮球运动,给黄种人一个更适合的篮球运动,同时和米国的nba一较高下。既然画篮球,那么就做到完美。
“这金手指,我从来不会乱用,只是用来画画。也许所有人都觉得我是空想,不可能达成这样的目标,但是真的不能吗?我已经完全不是普通人了啊。在这里的其余四个人虽然也是远超普通人的精英,在我没有金手指之前绝对要胜过我,但此刻,我比他们要强的多。当然,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金手指才这么厉害,所以我不会自大,仍然会谦虚。”在五个人沉默的互相打量中,叶凡这样想着。
“哎,之前就是太不争了。有了这样的能力,果断就要做与之相配的事情,肯定得争。”叶凡看着这四个人,觉得大有可为。在原时空,他就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有着很严重的强迫症。上学的时候,做题必须全部做会,有一个不会的就会打破砂锅问到底。书桌上非常的整齐,不允许任何一本书摆放的不好,同时桌子里非常的干净。修指甲,有时候都能修一个小时,原因就是某个地方不够完美,要改,越改越不好,然后就纠结好久。他倒没有洁癖,就是希望自己做的事能够更完美。
这症状从小学开始慢慢加重,初高中达到顶峰,大学慢慢减轻,直到工作后就好很多了。但是来到这个时空,他的这个强迫症渐渐有恢复的迹象。
突然,他感觉脸上有些冰凉,回过神一看,原来下雪了。小小的几粒雪花,在空中慢慢的飘,落在他脸上,立马就化了,他的脸很有些热。
“大家先到我们宿舍坐坐?”叶凡道。
“求之不得,正想看看你睡觉生活画画的地方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杜铿笑道。
单健和刘欢也都点头称是。
没有风,雪花很小,悠悠的打着旋,在五人经过后更是跳起了探戈儿。
整个校园都很空旷,学生们基本都回家了,只有教职工宿舍楼那边会有些人气,但这冷的天,也很少有人出门。
走到307宿舍,秦龙开了门,叶凡引他们三人进了屋。
“挺不错啊,比我大学时的宿舍都好。”刘欢里外看了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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